大理住房公積金標準是多少
① 大理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為單職工繳存較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雙職工繳存較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法律依據: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政策的意見》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政策
(一)將現行的「貸款對象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在崗職工。」調整為:「貸款對象是在大理州行政轄區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連續6個月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省內在職在崗職工。」
(二)將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為單職工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住房公積金繳存為雙職工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調整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職工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雙職工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三)將現行的「支持家庭戶購、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政策,即未婚子女(父母)購、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由父母(子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子女(父母)購、建、大修自住住房,子女(父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子女(父母)同時設定為互保人。」調整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申請人必須是產權所有人或配偶;以共有產權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共有產權人必須是貸款申請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四)將現行的「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並執行首套房的貸款利率。對擁有1套住房並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40%,並執行二套房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首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為20%;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二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為40%。
②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是什麼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大理住房公積金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
③ 住房公積金標準是什麼
我國相關規定表示,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標准主要如下:1、員工的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為員工年工資總額除以實際發放的月工資;2、員工住房公積金每月繳納的基數不能低於社會保障局公布的本市工資標准;3、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為百分之十二,其它性質單位為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④ 住房公積金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標准:
1、住房公積金基數計算方法: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放工資月數。職工本人的一年工資的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年之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本人的勞動報酬總額。
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市工資標准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3、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12%,其它性質單位各為8%—1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與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必須一致。外商企業的繳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⑤ 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繳納住房公積金最低不應低於職工工資的5%,最高不應超過10%。區間內,單位可以自主確定繳納的比例,繳費時單位和個人相等,即單位繳納12%,個人也要繳12%。比如月工資為4000元時,單位規定個人和單位的繳費比例分別為12%,那麼每個月需要繳納的公積金額度為4000的12%,個人部分加上單位部分就是960元。如果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是5%,那麼每個月需要繳納的公積金就是4000*5%,個人部分再加上單位部分就是400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⑥ 住房公積金繳納的標準是多少
最低是你工資的5%,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另外,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2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2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根據規定,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所以有市民反映單位繳存比例低於個人繳存比例的情況,不屬於違規行為。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每月繳納公式。個人和單位每月繳存公積金的數額 = 工資上一年月平均值 ×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舉例說明怎樣計算住房公積金你繳納額?假如2015年你平均工資為6000元/月,此前的公積金繳納比例是15%,那單位和個人每月分別要繳納6000*15%=900元,你的月公積金等於有1800元。假設調整比例降低到12%後繳納,那個人和單位要繳納6000*12%=720元,月公積金則為1440元,比以前少了360元。但是工資多了150元到手。
⑦ 公積金最低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積金最低交多少,這沒有明確規定,具體要看各地不同的政策和企業及個人的比例。根據《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企業與個人的繳費比例在8%至12%之間。按2000元確定繳費基數的,按8%繳納。然後企業和個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來就是320元的公積金。公積金的計算公式為:「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納的公積金金額」等於「上月工資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積金比例」。按照規定,一般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最低是8%,但是職工個人也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和企業約定繳納公積金高於8%,只要不超過12%即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⑧ 住房公積金繳費標准一般多少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標準是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