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失業保險金多少一個月
『壹』 青島市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勞動者可以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一、領取條件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且有求職要求。二、標准:個人就業前封存的失業保險金月數,可與本次新享受的失業保險金月數合並計算,但累計總月數最高不超過24個月。目前,我市的失業保險金標准,市南、市北、李滄、城陽、嶗山、西海岸新區、即墨區是每人每月1337元,膠州市、平度市和萊西市是每人每月1211元;個人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金發放機構按月為個人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
法律依據:《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
第十五條 參保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並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和身份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中央駐魯單位和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的失業登記、失業待遇發放,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撥付。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失業登記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並將結果告知本人;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應當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待遇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貳』 失業金前一個月都是發的1440,到了,這個月就只發的三百,這是怎麼回事
你失業第一個月。是為了保證你有充足的一個錢來保證你的一個生活的,那麼這一個月呢,人家給這么高是為讓你能夠找到工作。那麼第二個月為什麼只發300呢?那是刺激你進行找工作,如果說你一直領著失業金不工作,那麼社會的經濟也是承受不起的。這是社保一個演算法的自然設置。失業金你要明白是為了讓你失業的前期進行一個過渡。並不是為了讓你一直領著失業金去混日子。所以失業金你會發現不是越領越多,是越領越少。他的目的是為了對我們生活進行一個保障,同時促使我們積極的進行工作。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應當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比之前的少,建議聯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電話12333詳細咨詢。
領取失業金:
失業金的金額是與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掛鉤的。
按照省人社廳文件要求,青島市在2018年11月建立失業保險金標准與本市最低工資掛鉤聯動機制。目前,失業金標准與最低工資的掛鉤比例為70%,2019年11月起掛鉤比例調整為80%,2020年按照省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准和90%比例掛鉤。
截止到目前,2021年青島市失業金為1719元/月。
失業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當地最低繳費基數,代為繳納醫療保險,保證失業期間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包括社保卡每月打入門診診療費,生病住院報銷待遇等。
3.生育手術費的報銷
失業期間,參保人符合國家政策生育寶寶的,可以享受生育手術費的報銷。但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4.其他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金
5.免費享受
政府指定部門提供的技術技能補貼一次,促進再就業。
『叄』 青島市失業金領取金額
根據現行青島失業保險政策規定,自2013年7月1日後青島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為每月830元。
青島失業保險領取期限規定:(根據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來確定)
1、累計繳費滿1年不滿5年: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滿5年不滿10年: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青島失業金領取金額等於每月領取標准乘以領取期限:領取金額=月領取標准X領取期限。
『肆』 青島失業金領取標準是什麼2022
青島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為:1、申請失業金的人員已經按照有掛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2、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單位和個人都已經按照規定繳納費用滿一年以上。3、申領失業金的人員並不是主動辭職,不是因為自己的意願中斷就業。4、申請失業金的人員已經到社保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同時目前也有求職的需求。
《關於進一步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將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由當地最低工資標准73%上調至85%;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住和本人累計撤費滿10年及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3%上調至90%。
《關於進一步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第二條 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提高失業保險金標准,體現了就和國家對失業人員的為心關懷,對於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您義。各地要精心組織,及時做好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落實工作。
『伍』 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陸』 青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1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柒』 青島失業保險金標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青島失業保險金再漲50元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
失業保險金待遇這一年再次上漲,青島執行每人每月950元的標准,新政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知,青島的失業保險金從900元調整為950元,屬於我省的第一檔,這也是青島市自2007年至2015年連續9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准。
青島失業金提高50元
這一年我省失業保險金的調整,是在綜合當前省內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主要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擔當能力等因素。這次調整後,全省失業保險金標准達到平均每人每月950元,每人每月比原標准平均增加50元。
根據各市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我省失業保險金標准檔次確定為3個,分別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其中,濟南、青島等七市所轄區域執行每人每月950元標准,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至此,青島市失業保險金已經是九年連續「提標」,由2007年的七區每人每月343元和五市每人每月295元,提高到2015年六區四市統一標准每人每月950元。
最長可領24個月
記者從市人社部門了解到,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己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本市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五種情況停領待遇
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重新就業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提供的培訓的。
這一年1月1日起,青島市實行失業保險金按季申報、按月發放新模式。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只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4、7、10月)申領期內一次性申報當季失業保險金,由公共就業一體化系統按月比對申領人信息,符合發放條件的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
『捌』 青島失業金每月幾號發放
根據目前青島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青島失業人員每個月享受失業保險金的資格,是在每月的15日根據個人是否實現就業及退休等情況確定。資格確定後,經申領、匯總、審核和資金撥付等環節,發放到個人銀行賬號是在28號前後。(具體以實際發放為准。)
如果已辦理失業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辦理的失業登記就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它的資格。必須有求職要求,就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玖』 青島外地戶口失業金領多少錢
市南區、市北區、黃島區、嶗山區、李滄區、城陽區、即墨區,1890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1710元。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標准與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掛鉤聯動,目前失業保險金標準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拾』 失業保險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一、失業金一個月能領多少錢?
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二、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