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右下的日期的格式是怎樣的
㈠ 公文寫作時,如何規范時間格式的寫法
公文時間格式的規范的寫法:
文中公歷日期一般都要求是用阿拉伯數字格式:2018年8月26日;或:2018-08-26
而(農歷)日期標准格式為大寫數字: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年月日須完整,年份不得略寫,如1991年不得寫成91年。
日期書寫不得以小數點或頓號代替年月日,如:2018.8.26;2018、8、26。
文中涉及到中國干支紀年和夏歷月日應使用漢字。如:甲子年十月十五日臘月二十日正月初八等。
拓展資料:
公文寫作,是指公務文書的起草與修改,是撰寫者代機關立言,體現機關領導意圖和願望的寫作活動。現代公文,主要指黨政機關在實施領導和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進行領導管理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也泛指各級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制訂、使用的公務文書。
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我國現存最早的公文是殷商時代的甲骨文卜辭。西周時期出現了「誓」、「誥」、「盟書」、「譜牒」、「政典」等公文形式。《尚書》是史存最早,較為系統、完整的公文典籍。《尚書》纂集了虞、夏、商、周四個朝代的公文,其體式又分為典、謨、訓、誥、誓、命六種。
㈡ 公文落款日期格式是什麼
公文的落款和日期格式如下:
1、落款:
發文機關又稱落款,應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與正文保留適當的空格,以便蓋章。發文機關應寫明全稱,以示嚴肅負責。以機關領導人名義行文時,應冠以職務、身份。
蓋章是表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負責的憑證,應按GB9704-88「國家標准」規范執行,端正、清晰地蓋在成文日期上,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4~7個字,俗稱「齊年蓋月」。領導機關大批印發的公文,因使用了規定格式的文件版頭,並由機關交通遞送,所以不蓋印章也同樣生效。
2、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是以文生效的起始時間,年月日須完整,年份不得略寫,如1991年不得寫成91年。發文日期一般以機關領導人簽發日期為准;會議通過文件以會議通過日期為准;一般性例行公文如通知、函等以實際發出日期為准;法規性以公文的批准日期為准,或公文最後專門規定生效、執行日期,如「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文日期寫在公文末尾、發文機關下面,並稍向右錯開。
文件起草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級機關的有關規定。
2、簡明扼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
3、謙虛謹慎,勤勉及時。
4、貴在得「體」。合乎體式,合乎身份。
5、人名、地名、數字、引文要正確。時間一般要寫具體的年月日。使用數字時,除公文編號、統計表、計劃表、序號、專用術語和其他必須用阿拉伯數字者外,一般用漢字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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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公文的落款的署名和日期右邊要空幾格嗎要空多少
公文落款的署名和日期右邊要空四格,署名一般在日期之上、以日期為准居中編排署名。
如下圖所示。
公文格式,國家標准規定了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大小、排版和印製裝訂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編排規則,並給出了公文的式樣,因此各級單位、組織的公文格式需要按照或者參考國家標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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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公文日期的正確寫法是什麼
1、黨政機關公文日期寫成:2010年12月22日(與正文之間空兩行,字體相同,行末留4個字的空位)。
2、政府機關公文日期寫成: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與正文之間空兩行字體相同,航末留4個字的空位)。
3、正文中出現日期一律寫成:2010年12月22日或2010年12月或12月22日等格式。不能出現09年或一零年或12.22等情況。
簡介
我國公文有統一性的特點,它的格式、種類、行文規則、辦理等都是全國統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的國家規范《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行,此次修訂於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體內容和制定程序必須, 符合法律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否則無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規范性。
3、公文語體的簡明性,觀點嚴謹、鮮明,文字朴實、莊重。
4、對機關工作的依賴性。機關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礎,公文是機關工作的專用工具。
㈤ 落款署名和日期的正確格式是什麼
公文寫作中落款和日期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20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
實施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GB/T 9704—1999《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修訂的),明確指出:「成文日期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由此以上,目前的公文落款由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阿拉伯數字)構成。現實中因為要加蓋單位公章,或文件頭上已有發文標志,往往只署發文日期,沒署發文機關,這是錯誤的,需要改正。
現實施標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辦發〔2012〕14號)的有關規定對GB/T 9704—1999《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進行修訂。
意思是說,2012年6月30日之後,原來的兩個標准已合並,無論黨政機關還是行政部門統一使用《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即:2012年6月30日之後,公文落款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