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电话是多少
㈠ 郑州市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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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7889161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8号
办公时间:8:30-12:00(上午)、14:30-18:00(下午)
传 真:67889826
业务咨询电话:965559
邮 编:450000
(2)郑州市政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郑州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负责房地产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管理及动态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负责全市房屋转让、抵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承担全市房地产租赁、广告、中介、评估、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查报批、经纪机构备案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蚊防治管理工作。
(十)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市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㈢ 河南郑州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67185476、67186693、12333。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传真:67182861,邮箱:[email protected]@163.com,邮编:450006,办公时间:10月——4月:8:30——12:00、14:00——17:30,5月——9月:8:30——12:00、14:30——18:0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公共服务、督办查办、安全保密、文印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表彰工作。
(三)调研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四)财务处。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信访工作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信访稳定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接待、咨询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稳定事宜。
(六)法规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
(七)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共就业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八)人力资源规划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和信息规划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拟订人员调配政策。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合同管理、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处。综合协调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十二)职称处。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负责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会同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统一发放工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实施工作。
(十四)机关事业离休退休处。按管理权限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退休费及生活费标准的调整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提高退休待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变更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批工作。
(十五)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及有关信息工作。
(十六)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
(十七)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
(十八)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市社会保险局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十九)医疗保险处。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并对其进行资格审定、监督检查和年审。
(二十)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并负责资格审查;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二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二)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会同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三)劳动保障监察处。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设立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设立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管理;负责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局系统办事大厅管理。
(二十五)培训与监督处。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工作。
(二十六)郑州市公务员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二十七)郑州市外国专家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郑工作的外国专家;编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
(二十八)郑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郑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
(3)郑州市政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三)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五)负责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职称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六)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接收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和接待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四)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郑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地址:中原西路182号附1号
电话:(0371)66965157
郑州市教育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和措施;监督管理教育费附加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九)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属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师范学校、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市属高校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管理局属事业、企业单位;指导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㈤ 河南养老保险电话人工服务电话
摘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郑州市政五街1号电话:(0371)65906046
㈥ 郑州市政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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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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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市长热线实际使用情况:大多数12345热线只是负责转接,并没有对大家反映的问题有反馈,力度有限。感觉更像是一个摆设。建议加大12345市长热线的权限范围,对于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具备追查整治的权限,并且规定给老百姓反馈的时间,避免只有信息输入,而没有信息输出。
㈧ 郑州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郑州市教育局电话:(0371)66965157
郑州市教育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82号附1号
郑州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和措施;监督管理教育费附加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九)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属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师范学校、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市属高校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管理局属事业、企业单位;指导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㈨ 郑州市扰民投诉电话是多少
郑州市扰民投诉电话是12369和110。
《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明文要求,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郑州市12369热线只受理工业、工厂、生产加工等领域产生的噪音污染投诉,其他类型的噪音扰民,如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音等,归执法局负责。
而针对像广场舞、半夜呼啸而过的渣土车、空调外机、商家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音,市民发现后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投诉。
(9)郑州市政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㈩ 12345市长热线,你拨打过吗这个电话可以处理哪些问题呀
可以处理一般的纠纷,比如:民与官,民与民,或者城市中的一些公共场所隐患。
其他不作为等12345没有用,只能向纪检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