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电话号码是多少
Ⅰ 安徽宿州市皖北煤电谁可以请病假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是安徽省属13 户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之一,总部坐落在安徽省宿州市,地处经济高度发达和工业基础雄厚的华东腹地。皖北煤电集团拥有包括上市公司恒源煤电在内的23家子公司,形成煤炭、电力、煤化工、物流贸易四大业务板块,主要产业地跨全国11省20市,产物贸一体化、跨区域经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现有在岗职工2.4万人,2020年生产原煤1750万吨、化工产品117.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10亿元,期末资产总额450亿元。皖北煤电集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环境友好煤炭企业、全国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
目前,皖北煤电集团煤炭产业板块拥有生产矿井11对。其中,省内6对生产矿井为恒源、祁东、钱营孜、任楼、五沟、朱集西煤矿;省外5对生产矿井为山西昌恒、恒升、恒晋、陕西招贤和内蒙古麻地梁煤矿。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井下生产岗位工人,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省内煤业单位掘进、修护、钻探等井下生产岗位,招聘人数不限。各招聘单位相关情况如下:
恒源煤矿、五沟煤矿位于皖淮北市濉溪县,任楼煤矿位于皖淮北市烈山区,祁东煤矿、钱营孜煤矿位于皖宿州市埇桥区,朱集西煤矿位于皖淮南市潘集区;皖煤矿业公司总部位于皖宿州市市区,主要从事矿山工程施工、煤矿托管、设备安装等专业化工作,作业地点分布于安徽省、山西省、陕西省等地。
二、报名条件和录用标准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且服从岗位安排: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范围为18-45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身高1.63米以上、体重55-85kg,身体健康,适宜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岗位工作;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录用标准。按照择优录用的标准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不予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报名材料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疾病,个人未作声明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5.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满一年的;
6.其他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或者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原则上按月度分批进行录用,具体视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录用手续办理频次。具体招聘程序安排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①电话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8726306930、19942572607、15105610553、18755756078;
②扫码报名:扫描本简章所附二维码进入招聘页面,可在其中的“在线报名”页面上输入姓名、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意向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③邮箱报名:将报名登记表(从http://www.wbmd.cn/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即可。
(二)现场面试。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所需证件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
四、录用待遇
(一)录用后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但是经单位认定为熟练工或者具有所在岗位技能等级资格的,无试用期,并可按本简章规定享受技能补贴。
(二)掘进、修护、钻探岗位月度应得收入分别为10000元、9500元、9000元左右;从业1年后即可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认定,从初级工逐级晋升到高级技师,并享受技能补贴,其中,生产一线岗位月度标准为初级工50元、中级工300元、高级工450元、技师900元、高级技师1500元,井下辅助为初级工50元、中级工200元、高级工300 元、技师600元、高级技师1000元;可参与评选皖煤杰出工匠、皖煤工匠,皖煤杰出工匠享受副总师级年薪待遇,皖煤工匠享受每年专门奖励和技师技能等级津贴待遇。
(三)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护理假、节育假、工伤假、病假等法定休息休假日,以及班中餐、井下津贴、夜班津贴等待遇。
(四)各招聘单位均免费提供住宿,以及常规健康体检(1次/2年)和职业健康检查(接触岩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员工1次/年,接触煤尘作业员工1次/2年);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享受大病救助、“金秋助学”和困难帮扶待遇。
(五)符合条件职工可参加大专、本科学历(素质)提升班,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或本科学历。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务必保持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备及时进行联系;报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招聘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体检费等任何费用,请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谨防上当受骗!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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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团
Ⅱ 开展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1】
各镇(街道)总工会、南江工业园总工会、市直工委会、基层工会:
为帮助我市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减轻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四会市总工会2017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帮扶申请条件
申请帮扶子女上学的困难职工所在的工会组织必须属四会市辖区内的工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四会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0%,即人均月收入低于900元;
2.因天灾人祸、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工伤职工;
3.其他特殊困难情况。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肇庆市困难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后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加盖公章);
2.困难职工个人申请书,要用黑色毛笔或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列明困难情况,提出困难申请,单位盖工会公章);
3.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需正确填写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在“职工编号”一栏上方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4.填写《肇庆市工会助学调查表》(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后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加盖公章);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7.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新生),学生证复印件和在读证明原件(在读生学生证每一页都要复印);如果暂未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在校证明或者学费单的,要单位开证明,但开学后要补回资料。
8.致困原因证明材料。低保户的要有“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每一页都要复印);残疾的要复印“残疾证”(“残疾证”每一页都要复印);如果人均月收入超过900元,需补大病诊断证明书、出入院记录。大病致困户附上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结算单(选取较大费用的几张,结算单必须是近期的,相隔一年以上的不受理)复印件即可;
9.收入证明(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清单,加盖银行公章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申请者即职工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需要本人重抄一次账号、签名、按手指摸于该复印件上,一式三份);
11.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12.旧生给四会市总工会或者四会市金秋助学协会写一封感谢信和上年度学习总结(要手写,要署名);
13.2017年金秋助学相关表格(《困难职工档案表》、《肇庆市困难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肇庆市工会助学调查表》)可到市总工会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hzgh.sihui.gov.cn 。
14.相关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并按以上次序排列整理好相关资料,用回形针或者长尾夹夹好资料,一式两份。
三、资料提交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
四、资料提交办法
困难职工本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交单位基层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再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自行将盖好公章的资料送四会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详情可致电四会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58-3321903。
五、帮扶标准
经审核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可得到如下资助:
就读大学本科的,第一学年资助4000元,其他学年资助3000元;就读大学专科的,第一学年资助3000元,其他学年资助2000元;就读中专、中技的,每学年资助2000元。
六、报送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困难职工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困难职工的识别。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概念和标准,以下三种情况有其中之一的不符合帮扶条件:(1)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2)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2.请按照要求做好困难职工台账(《2017年工会助学调查汇总表》),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情况,做到对困难职工一个不漏、一个不误。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2】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60名。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1)困难下岗职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审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复审;(2)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工会和所在乡镇(社区)工会审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复审。庆城镇城区内的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区工会提出申请。
五、申报资料
1、填写救助申请表;
2、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困难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书面申请(A4纸);
4、家庭困难证明:困难下岗职工提供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提供所在单位困难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有低保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生本人或父母任何一方省内工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
注: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六、报名时间
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6点,过去不在受理。
Ⅲ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1】
开发区部、各镇、街道办事处总工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工会:
为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减轻困难职工家庭因子女上大学造成的实际困难,更好地打造“金秋助学”工会帮扶工作品牌,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胶州市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子女(提供民政部门证明)、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困难家庭子女,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本、专科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被工会“金秋助学”帮助过且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突出的在校大学生。资助对象要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和胶州市贫困人群综合救助管理系统。对于已经受到教育部门、慈善总会等其他社会机构救助的学生,不重复救助。
二、资助标准
1、符合胶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本、专科录取的,本科资助5000元,专科3000元,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突出的在校困难职工子女,给予跟踪助学帮扶金1500元。
2、开发区、各镇、街道总工会,市直工会和企业工会自行资助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资助条件、标准。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级工会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做好与教育、民政、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作好衔接,实现分工协作,避免重复救助。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2.完善助学帮扶机制,因困施策,精准助学。一是进一步疏通助学渠道,建立健全受助高校学生跟踪帮扶制度,对被工会“金秋助学”帮助过,且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突出的在校大学生,实施跟踪助学帮扶,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跟踪帮扶,组织动员创业带头人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助岗助学活动,尽可能地提供培训、实习、就业的机会,鼓励和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三是实施人文关怀,利用市总工会实施的“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普惠项目,对有需求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工会“金秋助学”的实效性。
3.对符合市总工会资助条件的市直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职工本人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出具失业证或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无收入证明)、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需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子女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家庭》证明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家庭地址、人口、身份证号码)及职工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工会。基层工会要对以上材料认真审查核实并填写《胶州市总工会2017年资助大学生登记表》,《困难职工档案》,同证明材料一起于7月31日前以镇(街道)、系统工会为单位,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备案、审核,不进行预先备案的不予资助。
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审核后带回)及复印件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市总工会受理时间截至到2017年8月20日。
4.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依档施助”和“实名制”的原则,及时将金秋助学帮扶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和胶州市大救助平台。
5.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宣传困难职工子女勤奋好学、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进取精神,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6.对各单位上报情况,市总工会将组织人员专门进行统计调查,经研究、公示后给予资助。
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2】
各乡镇(街道)工会,区直各系统工会:
为了减轻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深入实施工会“送温暖工程”,更好地打造工会“金秋助学”帮扶工作品牌,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确保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2017年,西峰区总工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下岗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017年,西峰区共救助贫困大学生120名(见附表一)。
四、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职工子女向父母原所属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乡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审查加注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工会,由乡镇、街道工会审查收集好相关资料及证明后如期上报西峰区总工会复审。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A4纸书写申请1份;
2、填写救助申请表;
3、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4、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5、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原件),农民工需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6、家庭困难证明(低保证、农民工(工会会员)所属村部证明)。
注:3、4、5、6项需提交复印件各1份。
五、具体要求
1、各乡镇、街道工会,教体局工会要高度重视,在高考录取之前对救助政策、程序、申报条件等全面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及家长都能知晓政策,按时申报。
2、在申报过程中,请各乡镇、街道工会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精准扶贫及“双联”户子女优先考虑。
3、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二本录取结束之日,过期不再受理;已取得教育、民政等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要按申报程序,先填报《西峰区困难农民工登记表》,再填写《西峰区特困职工子女助学申请表》。
5、凡申请救助的特困下岗职工子女及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经上报市总工会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救助。
6、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申报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7、各乡镇、街道工会于8月10日前将“金秋助学”申报材料、汇总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区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13790
西峰区总工会
2017年5月31日
Ⅳ 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导语: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实施全市工会组织“精准扶贫”工作,下面是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欢迎参考。
篇一: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社区广大居民:
接省、州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在档困难职工就学子女,优先和重点安排应届考取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中专、中职、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具体条件为: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地低保线上浮50%内)的职工子女;
3.遭受重病、灾害等意外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
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城市办理了居住证、签订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租房合同或有自购住房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其子女列入资助范围。
考取军事院校和免缴学费的师范院校生、定向生、国防生等学生,以及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全省统一资助标准,按本科5000元/人,专科、高职3000元/人,中专、中职、高中2000元/人标准进行资助。
请以上人员7月30日前到和平社区进行登记。
XXX社区居委会
2017年7月21日
篇二: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辖区各位居民:
为确保2017年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能按时入学,根据城北区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助学活动。
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的低保边缘户、就业困难、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造成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承担子女就学费用的职工、农民工;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由于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承担子女就学费用的职工;
请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请速到社区进行登记。
XX社区
2017年7月17日
篇三: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各乡、街道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情暖巴陵·学子圆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资格确定
助学对象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①参加2017年高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②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只能申请一次,不得在不同部门和单位重复申请。③助学对象必须参加各级总工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二、助学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区总工会视助学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而定。
三、申报材料
1、学生手写申请报告。
2、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学校和单位(社区)工会对学生品德评价各1份(另附A4纸,加盖公章)。
5、单位(社区)工会对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6、主管单位工会对学生的推荐意见。
7、学生学习情况和家庭生活条件照片2-3张。
8、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卡号、开户行(详细至支行或分理处)。
四、活动时间
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20日
五、申报程序
1、受助学生本人向家长所在单位(社区)工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签署初审意见,提交至上级工会,上级工会应通过走访调查后,经集体研究选定最需要帮扶、最值得帮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作为受助对象。
2、各相关单位将受助学生名单向本单位张榜公示。
3、各相关单位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资料在7月底前统一上报至区总帮扶中心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区总帮扶中心将派出工会志愿者对所有助学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核实资料。若发现不符合助学对象资格并查实的,取消其受助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组织部分爱心企业对品学兼优的学子进行结对帮扶。
5、8月20日前,确定资助名单,召开座谈会,发放助学金。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
Ⅳ 金秋助学去哪里申请
申请金秋助学的条件及金秋助学帮扶对象:
(一)金秋助学帮扶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二)阳光就业行动帮扶对象主要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建立档案参与助学救助:
1、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安排的技能培训或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5)金秋助学电话号码是多少扩展阅读:
金秋助学的申报资料:
符合子女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1、高一新生和大学应届生填写《工会金秋助学应届生申请审批表》,并按照《申请金秋助学资料提交清单》要求提供资料。
2、大学往届回访生填写《工会金秋助学回访生申请审批表》,并按照《申请金秋助学资料提交清单》要求提供资料。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当年录取为大专以上的贫困生每人资助3000元;非应届的资助2000元;中专、职校(高中)资助1000元;高中以下的资助500元;报送省总工会助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大学生,要求是2011年应届高考录取的学生(不包括全公费类院校或专业)。
申请程序
1、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2021年乌海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或《2021年乌海市总工会“跟踪助学”活动申请表》后,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单位工会公示5天;
4、单位工会将本人申请(包括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人数、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等详细情况);《2021年乌海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困难职工及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学生准考证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网上查询录取通知书截图;学费和住宿费证明;家庭就业人员工资收入证明;本人劳动合同复印件;低保证明;公示情况;职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中标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至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5、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跟踪助学”需上报在校表现情况证明及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7、助学款发放实行“实名制”管理,统一打款至职工本人申报银行卡。
Ⅵ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是我整理的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篇1
开干齐乡、各街道办事处:
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就要开始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的范围
奎屯市低保家庭、特困居民家庭(包括零就业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家庭证明材料、个人申请报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大专以上)复印件等材料。
三、救助的程序
个人携带相关材料以书面的形式到现住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由居委会入户调查、街道办初审后,在新生入学申请特困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派专人进行逐户调查,最后由民政局综合评定通过。
四、有关要求
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把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组织人员进行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查结果以乡、街道为单位于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 。
联系人:刘英
电话:XXXX
XXX
20xx年X月XX日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篇2
为了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困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扶贫帮困的作用,按照沙坡头区总工会通知精神,现就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今年工会帮扶的主要对象是符合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建档标准的上学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对象包括:
1、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超过职工家庭年收入60%的低保边缘职工(农民工)子女。
2、因残疾失去就业能力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4、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收入570元以下)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农民工)。
二、助学程序
(一)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或社区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镇工会联合会。
(二)凡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须提供以下证件:
1、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卡号复印件(限于中卫市)。
2、工资证明:职工家庭中一方为在职职工的须由所在单位提供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表或工资卡流量并加盖公章;另一方系无收入城镇居民的由社区、村居会开无业、无收入证明;系农民由村委会开具年度总收入证明。所开具的收入证明均需证明人备注其姓名及联系方式。
3、考生录取通知书,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4、有低保、残疾证等证件的困难职工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须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
6、农民工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并由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劳动合同;
7、此次申报救助的困难职工需是录入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职工(农民工)。
(三)登记时间:
截止20xx年8月20日,过期不候,请相互转告!
XX社区
20xx年X月10日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篇3
为落实市委20xx年十项民生工程目标关于教育助学工程的要求,实施“教育惠民”、“精准扶贫”,帮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圆梦大学,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惠民帮扶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时间
20xx年6月20日—9月10日。
2 资助对象
参加20xx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绵阳户籍学生(不含军校生、免费师范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1)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2)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父母双亡的孤儿;
(3)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4)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
(5)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新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金秋助学资助金。
3 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2000元,其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父母双亡的孤儿、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劳模子女、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困难单亲家庭子女、特困低保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3000元。
(二)资金来源。此次活动所需资助资金由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共同筹集。市本级助学资金,包括市本级财政“民生工程”投入资金、部门资金、争取上级资金、社会募捐资金。市级各部门资助所需资金自行统筹解决,并按要求时间集中划拨到各县市区、园区和直属困难企(事)业。各县市区、园区除了用好市上相应部门拨付的助学资金以外,还要按照市级民生工程“金秋助学”项目所下达任务目标,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切实帮助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三)扩大社会参与。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心助学的良好舆论氛围,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丰富帮扶方式,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金秋助学”活动中来,努力扩大社会参与面。
4 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
6月下旬—7月上旬,主要工作是加强部门间协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报批助学活动方案;印发文件资料,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发布活动公告。
(二)申报时间
7月11日—8月1日。
(三)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惠民帮扶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一级伤残军人子女证明;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出具《工会会员证》和基层工会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获得者出具相应贷款凭证。所有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2.申请程序。由申请学生本人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惠民帮扶中心(工会、教育、民政、团委、残联窗口)、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绵阳市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附相关申报证明材料。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项),不得在不同部门和地点重复申请。
3.审核程序。填写《绵阳市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后,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按资助对象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所在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对应窗口、相关部门审核;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工会初审后报市总工会女工部审核。
8月2日—8月8日,由各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各自上报市惠民帮扶中心或对应的市级部门。8月9日—8月13日,由市惠民帮扶中心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自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名单。
(四)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8月中旬,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市政务网、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上统一公示受助大学生名单,公示三天后确定最后资助名单。
(五)助学金发放
8月中旬起开始全面发放,并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届时,邀请市级领导、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受助学生代表参加助学金发放仪式。8月底至9月初,要确保“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全部发放到位。
5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20xx年绵阳市“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联系秘书长、各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市惠民帮扶中心负责,加强对“金秋助学”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金秋助学”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应资助尽资助。
2.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园区要严格资助条件,加强调查审核,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汇总、上报、发放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及时得到资助。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责任。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篇4
各镇(街道)总工会,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工会系统中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二批以上(含二本)建档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不含艺体类学生);往年受到区总工会资助、家庭仍然十分困难、品学兼优的在读大学生。
(二)资助原则
1.受资助学生家庭已被工会组织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或者因大病、意外灾害等情况致使生活困难的家庭;
2.军校生、国防生、免费教育师范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3.已经受到社会其他机构资助的学生,不再进行重复帮扶;
4.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照工会组织关系分别由镇(街道)总工会、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申报。自行资助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资助方案。
(一)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由家长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审核后向所属上级工会推荐。
(二)各级工会在报送《20xx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推荐表》(附件1略)时,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2.家长身份证、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l份;
3.低保证、失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l份;
4.父母双方收入证明1份;
5.单位公示证明1份。
(三)由区总工会负责资助单位的《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于8月15日前报区总工会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一)各级工会要按照活动要求安排布置好助学工作,要深入基层,认真做好宣传和调查摸底,掌握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切实让专项帮扶资金用到实处,真正让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大学得到帮助。要对已获得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通过电话联系、信件反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跟踪回访,继续给予关心和资助,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各级工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对申报所需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符合助学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建立档案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其子女考上大学需要帮扶,在提出助学申请的同时,及时建立档案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三)各级工会要及时对助学活动进行总结,做好统计工作,于8月31日前将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略)和“金秋助学”资助学生就业创业情况统计表(附件3略)报区总工会。
Ⅶ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15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zgh.mas.gov.cn),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xx市总工会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