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汽车撞了鉴定费一般需要多少钱
⑴ 谁知道交通事故的车损评估费怎么收取啊
1、如果是保险公司评估,是不收费的。
2、如果是您自己找评估公司收费,一般起步在500元以上,每超过1万元,超出部分有比例收费。
2、事故车怎样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事故车就是非自然损耗造成车辆伤损,导致机械性能、经济价值下降的事故为事故车。更多地了解可以去这个去网站www.zhbx.net看看,这是个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有很多相关产品和资料介绍。
3、派出所评估事故车辆修理费用收费吗
派出所不是评估机构,派出所无权评估。
评估事故车损失价值、修理费等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去评估。
鉴定是要收费的。
4、车辆事故鉴定费用多少
不要钱,一般是由保险公司的主管理赔的理赔员来坚定车子的受损情况,根据受损情况和修理厂做出修理价格
5、事故车辆评估费用谁出
一般来我们晶实诚信做鉴定都是谁提出来的要做鉴定,谁先出事故车辆评估费。如果到打官司,谁输谁就付这部分费用了。
6、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
各个省的收费都有所不同的。
这是湖北的·给你参考参考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费字[2001]28号各市、州、县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1998)847号)和《湖北省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4号令)有关规定,价格认证机构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业务,为保证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现暂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各地价格鉴证机构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时,可按评估价值的相应比例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评估鉴定价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二)评估鉴定价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三)评估鉴定价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四)评估鉴定价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评估鉴定价值分档累进办法计收费用。每辆车损价格鉴定收费起点为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待国家计委对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作出统一规定时,由省物价局按国家规定另行通知执行。
三、以上暂行收费标准自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7、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
3、有关扣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当事人通常都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了解“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以及扣车时间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蒙蔽,尽量减少“冤枉钱”的出现。
相关法规
第一、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此可知,诉讼费用并不包括鉴定费用,也就是说鉴定费不应直接依据该《办法》判决鉴定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此条款并没有实际说明鉴定费最终应由谁来承担。但如果由申请人承担,则有显失公平的嫌疑。因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双方对相关问题有争议,才导致进入诉讼程序,产生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鉴定费用应作为债务人违约所带来的一种损害来对待,由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后,法院才能以判决方式进行解决,而不是直接依据《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来判决。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吗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事故车在需要鉴定的时候,一般就是通过法律在划分责任了,所以这时候的鉴定费用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出或者是相关的行政机关,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8、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汽车需拆检评估,需物价局评估,费用应谁出
谁主来张的就谁出,该费用损失可以自要求被告赔偿。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9、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费的计算:
1、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可以主张车辆贬值损失的是刚出场的全新车辆、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以及损坏严重的车辆。
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
10、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
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
3、有关扣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当事人通常都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了解“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以及扣车时间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蒙蔽,尽量减少“冤枉钱”的出现。
相关法规
第一、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此可知,诉讼费用并不包括鉴定费用,也就是说鉴定费不应直接依据该《办法》判决鉴定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此条款并没有实际说明鉴定费最终应由谁来承担。但如果由申请人承担,则有显失公平的嫌疑。因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双方对相关问题有争议,才导致进入诉讼程序,产生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鉴定费用应作为债务人违约所带来的一种损害来对待,由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后,法院才能以判决方式进行解决,而不是直接依据《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来判决。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吗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事故车在需要鉴定的时候,一般就是通过法律在划分责任了,所以这时候的鉴定费用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出或者是相关的行政机关,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⑵ 事故车辆鉴定费一般是多少
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握腔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收取。人们对于汽车的需求是非常的大的,在以前,我国的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汽车都要依靠进口才能够购买,所以汽车相对来说价格单价都很高,所以拥有汽车的人只在少部分,但是现在中国可以自己制造,所以汽车的拥有基本上遍布每一个家庭。那么关于车辆鉴定费一般是多少?下面我就为您详细介绍。
车辆鉴定费一般是多少
(一)汽车鉴定费用大概多少
这要取决于车辆的价值。
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收取。
(二)对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
二手车是一项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工作,即使高级的二手车评估师也需要借助专业工具和设备来检测二手车鉴定的关键工位,以达到更加合理地评估出所检车辆的真正价值。
车鉴定是车辆历史记录信息服务提供商,通过车辆VIN,即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可以快速查询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保险记录、召回记录、违章记录、车辆档案核查等,从而有效的判断出事故车、调表车、泡水车、火烧车、召回车、抵押车等车辆存在的问题[2] 。车鉴定车辆历史记录,是购买二手车消费者和收购二手车商家的重要参考依据。车鉴定记录为二手车交易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持。车鉴定,让你看清二手车!
车鉴定是一款专业的汽车维修保养记录查询工具,是北京泰格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产品。用户只需通过输入或拍照上传车辆识别代号(英文简称VIN),即可轻松获取车辆维修保养历史记录记录。车段早衫鉴定为二手车消费者睁答、二手车商户、金融机构、延保公司、维修企业以及从事相关汽车行业的个人和单位提供精准的车辆历史信息服务。车鉴定通过提升汽车历史记录透明度,解决二手车市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车辆鉴定费一般是多少?汽车的鉴定费用都是通过需要鉴定的标的来确认的,汽车为什么进行鉴定,因为有些人会认为自己买的车可能是二手的,并不是新的车,如果存在这样的欺诈行为,是可以找卖方理赔的,鉴定费用也可以由其赔偿。
⑶ 车损评估鉴定需要多少钱
中国快律为您解答: 三、车损物损失价格鉴定及标准 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和重新鉴定费;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按相应的责任负担。鉴定费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规定执行,并在业务场所公开张挂《收费许可证》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各车主先行自付各车的鉴定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枚,亏旁乱由机动车方先行交付鉴定费;价格事务所收取鉴定费时,销档先给交款方开具临时收据,结案时交款方凭临时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四、车损评估鉴定收费标准 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启陆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对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其他事项仍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价格鉴证费的复函》(鲁财综[2001]62号)的规定执行。
⑷ 车辆鉴定费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车损评估鉴定收费标准计算方式如下:一、标的物超过一万的收费标准: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差弊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二、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的流程为:1、办案交警填写委托书;2、办案交警或当事人将委托书送区县物价部门评估定损;3、评估人员通知当事人定损评估的日期、时间和地点;4、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到定损车辆存放地参加损失评估鉴定;5、物价部门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6、物价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鉴定结论书交纳鉴定费;7、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8、市物价部门重新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办案交警审核确认。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团州,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2、有关虚或族“车辆保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即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3、有关扣车时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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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⑸ 车辆剐蹭痕迹鉴定多少钱
法律分析:事故汽车鉴定费用取决于车辆的价值。
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物鉴证弊扒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仔卜弯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二)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念闷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⑹ 车辆评估鉴定费用大概多少
车辆评估鉴定费用不定。具体如下:
不同地区,汽车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不一样。下面提供龙岩贺帆市收费标准,供参考:汽车类收费标准按评估鉴定价值分为四类:2.5万元以下按0.6%收;2.5—5万元(含)按0.5%收;5—20万元(含)按0.4%收;20万元以上按0.3%收。
车鉴定是一款专业的汽车维修保养记录查询工具,是北京泰格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产品。用户只需通过输入或拍照上传车辆识别代号(英文简称VIN),即可轻松获取车辆维修保养历史记录记录。
车鉴定为二手车消费者、二手车商户、金融机构、延保公司、维修企业以及从事相关汽车行业的个人和单位提供精准的车辆历史信息御拍返服务。车鉴定通过提升汽车历史记录透明度,解决二手车市场买卖双方信镇饥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⑺ 车辆鉴定费一般是多少
这要取决于车辆的价值
一、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二、对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
(7)大汽车撞了鉴定费一般需要多少钱扩展阅读:
第一要检查的是前后大牌,因为大牌是采用压铸成型的,所以一旦撞过造成事故扭曲之后,想要修复成完好如初的情况是不可能的。补漆的情况也是征兆,都是因为敲打过后掉漆了才需要补漆,所以也需要注意。
因为多数车发生事故撞击部位是在车头部,所以要检查事故车要从头开始。也就是从引擎室下手,观察引擎时候要由内而外,左右对旦磨称来比较才能获得一个全面性的结果。
打开引擎盖,首先要检查的是出厂时贴在引擎盖下方的检验贴纸。一般如果撞击过的车辆要重新钣金烤漆,所以这类贴纸要撕掉然后再烤漆。除了检验贴纸,还有噪音管制检验标签,还有原厂的表示规格的贴纸也在上面。所以多注意一下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检查是否是事故车也是有好处塌迟锋的。
通常发生事故撞击后,首先是水箱架。如果发生撞击,车子的水箱架是无法修复成原本的样子的。就算是重新烤漆过,只要是扭曲过的地方,撞击过后的痕迹也是无法隐藏的。
还有就是仔细检查前避震器上座的部分,仔细检查左右两边的钣金,外形是否对称,这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检查是否发生事故的重要参考依据。
车子的大梁一直延伸到后行李箱下面,不过前梁以为要承受较大的撞击,所以前梁都会比后面的粗很多,一般有重大事故就是伤到大梁了。所以查看大梁是否有扭曲或焊接的情形,就可以辨认是否是事故车。因为拉车台再怎么拉都不可能把大梁恢复原状。所以是相当重要的部分,不能漏的。
来的新车出厂时在车门后,后行李箱盖等部位都会贴上贴纸,如果说重新烤漆过的也会将这贴纸撕掉,不然烤起来很奇怪。所以也是一个比较容易检查的地方。
还有一招,从侧面来看,可以发现原厂的钢板结合处并不是一团晌条直线的,而是像阶梯似的,变成一条直线也可能存在问题。
车头检查完了,再检查后行李箱。出了要求外观平整,还要检查左右两边的轮拱外观,观察轮拱线条的滑顺度,如果有出国事故被挤压过的都会呈现出一些不自然的感觉。
在后行李箱盖转轴的地方都会涂布防水胶,用手指或指甲压压看是不是原厂的硬防水胶,矽胶糊的会是软软的。可以发现是否发生过事故。
然后检查车的每个焊接的地方有没有焊接过的痕迹,如果全部的结合处都没有问题,那么最后要检查各个部件有没有贴印有料号的标签。更换过的部件才会有料号标签,所以只要有料号标签的,说明此部件被更换过,要仔细检查千万不能大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⑻ 车辆鉴定费用一般是多少
车辆鉴定费用如下: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品。评估人品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检查时,应当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性病检查,应当由医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