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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费用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3-04-22 14:17:33

Ⅰ 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

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六税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暂继续延续减按50%的税率进行征收。同时对于闭卖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率进行征收的政策也暂时继续执行。
“六税两费”指的是: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判断标准:
①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②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③年平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④年度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州态散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此外,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册氏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Ⅱ 2021年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新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三项
一: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每月起征点从10万提高至15万
之前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10万以下,不征收增值税。现在十万的额度提高至15万,企业每年的免征额度就是180万,对于一般的下规模纳税人来说见底了很大部分的增值税压力。
二:小微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现有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小微企业现行的所得税优惠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按照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在现有的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就是2.5%
三: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针对企业的研发费依然是执行可以加计扣除75%,并将制造行业加计扣除比提至100%,支持实体制造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扒吵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陵激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春汪侍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Ⅲ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2022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汇总:(1)增值税减征政策。目前,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卖敏此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还是暂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增值税免征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若合计的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对其增值税进行免征。(3)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六税,以及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的两费是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进行减征的。(4)两费免征政策。对于季度销售额小于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的附加费,一般是与增值税一同减免。(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中迅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是可以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拿陵得额,同时企业所得税按照20%税率缴纳,综合计算下来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是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Ⅳ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以下是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政策。
一、增值税免税
现行政策: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按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税款。
二、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现行政策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现阶段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个体户年应纳税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免缴纳。个体户可以享受任何税收方式。
减免税额=(个体户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其他现行政策减免税额×个体户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50%)
个体户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填写上述方法计算的相应营业收入的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免税”栏,附上《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经营者,税务局可以提供优惠的增值税免税和表格预填服务。对于预算定额和简单申报的个体经营者,税务局应当按照减税缴纳税款。
现行政策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宏观经济政策,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的税款。
三、延期公司社会保险金现行政策
现行政策1:困难行业公司可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晌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延期至2022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得超过1年。在延期期间,所有的滞纳金都将被免除。
现行政策2: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限为2022年底,期祥桥间免征滞纳金。
现行政策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户和各类自由职业者,2022年缴费困难的,可以自行延期缴费。
2022年未偿还的抵押贷款也可在2023年底前偿还。存款基数可从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由选择,累计缴费年限。
四、退税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优惠
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进一步增加企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加工制造业每月全额退款企业增值税增量税,一次性退还总进项税相关政策范围,扩大到“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水产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维修等服务业”,“文化教育”,“卫生和社工”和“文化艺术、体育服务业”(以下简称批发零售等领域)公司(含个体户,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第九条公司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不足12%的部分;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允许在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及被没收财产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宴宴稿的捐赠费用;
(6)赞助支出;
(7)未经批准的准备金费用;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

Ⅳ 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内容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适用原优惠政策,月度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注意开具专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猛基搜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联锋做系四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未超过500万也可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枝历度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公司。

企业可能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则纳税人享受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相应的附加税费也无需再缴纳,需要正常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1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标准参考《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度预缴)或第9个月(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放弃预缴阶段享受该政策的,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7、安置残疾职工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年第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职工,还可以减少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数额,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的,就需要缴纳残保金了,若按照规定的比例(1.5%)安置了残疾人职工,则无需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安置比例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的,则需要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所以,安置残疾人可以起到少交残保金的优惠。

8、低于500万元的器具机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年第6号)文规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54号)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单位价值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9、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10、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的优惠

个体工商户即可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11、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税务总局2021年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则可以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政策(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12、企业购置满足条件的车辆享受车购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文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购置符合以上条件的车辆,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应纳车辆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价款×10%×50%

Ⅵ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优惠包括以下:
一、增值税
当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一个是3%征收率减按1%优惠(这个一直没有正式发文,但是已经在执行),另外一个是月度15万(季度45万)及以内(增值税起征点的概念),免征增值税。
其中3%减按1%其实已经是定了的,那么这次就很有可能是:继续提高起征点。那么会从季度45万提高到什么地步呢?我们猜测有可能会是季度60万(月度20万)。当然,具体的需要等文件明确。
二、企业所得税
这次主要明确的是:2022年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想要对这个政策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就要知晓先前的政策。之前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分了两段:
2021.1.1-2022.12.3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实际税负在2.5%。
而针对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的税收优惠(实际税负10%),已经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
这次明确的是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很可能会由10%将至5%。
三、大规模退税政策
2022年将对留抵税额进行大肆空亩规模的退税,尤其会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并且明确:在2022年6月30日前,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同时对于制造业、科研技术服务、环保、电力燃气等留抵退税的问题,进行全面解决。保证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四、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这个主要是由原来的75%提高到100%,同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也有望进一步加大。
五、个人所得税
这个之前已经放风过,就是2022年基本上会增加一项新的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少交点个税了。
税基式减免优惠政策,是指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进行的减免税优惠,即针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比如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所得减免或减半;税率式裂森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减免税,比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中小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免是指直接通过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降低企业的税负;复合式减免是指以上3种减免政策2种(含)以上混合而出台的减免税政策,比如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政策,既包括税基的减免也包括税率的减免。
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以下情况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转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联系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农林牧渔业减半征收的优惠: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亏卜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
5、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
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扣除;中小微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微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以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扣除,剩余50%在剩余年度内税前扣除。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再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再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再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7、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至第6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
8、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至第6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
9、技术转让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率优惠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2、上海自贸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3、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税收优惠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营业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实行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营业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五至第十年在25%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营业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在25%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10年免税,5免5减半,2免3减半,起始年限是企业的,自获利年度开始算,属于项目的,由于企业还有其他类型的收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算。
14、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5、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是一项主体税收优惠政策,只要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就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16、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结转以后期间继续抵扣。
17、税额抵免优惠
税额抵免,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项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Ⅶ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多少

我国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的创新和生产设备的升级,实现产业升级这一长远目标,会对一些高新企业进行税收的优惠,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2、“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念悉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人才安居。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32平米,同时各区政府配套补贴总额的10%(合计70万左右)。
4、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7、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8、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9、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10、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11、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对于税务部门而言,高企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3号)〉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31号)的有关规定。
苏地税函〔2009〕13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实施税收优惠当年,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地税机关应当予以追缴。”第四款规定:“各级地税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及时上报省局,由省局统一提请协调小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这些规定强化了税务机关对高企享受税收优惠的管理,并不是原来认为只要获得了高企认定就可以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我们即可以这样理解,要享受高企优惠,获得高企认定是前提,享受优惠年度符合减免税条件是要件。
此时,高企在享受税收优惠时的减免税条件就成了税务机关管理的重点,而条件主要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其中对于税务部门管理特点,本人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第四、五点。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仔核乎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氏虚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如果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达不到标准或者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达不到要求,那当年就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在汇算清缴时补缴税款。值得我们注意的,研发费用占比的分母是销售收入,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分母是总收入,即包含视同销售、其他业务收入等,范围更宽泛。

Ⅷ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产业行业类:

(1)林、牧、渔业一免征.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芜、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注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

(2)林、牧、渔业一减半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 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税收优惠之研发创新

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为15%

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族卖得税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最高免征十年

国 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 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 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 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3、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

国 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五免接续10%

国 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集成电路生产设备折颤李旧年限最短3年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6、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减半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8、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预缴时即可享受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茄穗迟季预企业所得税缴) 或9月份(按月预缴)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9、委托境外研发80%三分之二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10、创业投资企业2年70%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四、税收优惠之特殊群体

1、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100%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养老托育家政收入减按90%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抵税14400元/年.人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4、招用退役士兵抵税9000元/年.人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五、税收优惠之绿色环保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三免三减半

企业从事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按90%

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污染防治15%

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税收优惠之地区

1、西部地区15%税率60%占比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2、比照西部的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赣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3、霍尔果斯和喀什5免

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横琴西区15%

自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横琴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经企业申请,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海南自贸港三种(减、免、扣除)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1)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七、税收优惠之基础产业

1、国 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免三减半

国 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 家重 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加速折旧

自2019年1月1日起,财税〔2014〕75号和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Ⅸ 小微企业可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2022小微企业六大税费优惠新政)

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覆盖面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小微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也前后推出了多项针对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一、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粗裤】: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岩竖简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1.本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本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纤判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在50%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减征。
四、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
【优惠内容】: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条件】: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五、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
【优惠内容】: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享受条件】: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小微企业2022年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已分享给大家。若您是相关企业,可对以上内容进行了解把握。

Ⅹ 2019所得税优惠税率是多少呢

2019所得税优惠税率是以下两点。
1、2019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耐局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唯亩局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指让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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