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A. 甘肃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具体补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伤残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期限。
2.死亡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法院所在地职举雀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诉地年人均消费支出×赡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用补偿=医疗费、住院费和其他费用
7.误工费=受害者误工费收入(日/月/年)×误工费
8.护理费=当地同级医护人员薪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运输费用=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残疾程度。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待定)
14.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决(原则上以残疾构成为依据)。
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3.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76.1元/年
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659.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029.7元/年
行业年人均工资:
(1)农林牧乱首渔:49509.00元/年;
(2)采矿业:76890.00元/年;
(3)制造业:60082.00元/年;
(4)电、气、水生产供应行业:68609.00元/年;
(5)建筑业:47086.00元/年;
(6)运输、仓储、邮政:71708.00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行业:69853.00元/年;
(8)批发零售业:46253.00元/年;
(9)住宿及餐饮:37,正陪早732.00元/年;(十)金融业:64640.00元/年;
11.房地产行业:49685.00元/年;
(十二)租赁及商务服务:49606.00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86899.00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56579.00元/年;
(十五)居住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44342.00元/年;
(十六)学历:78920.00元/年;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行业:73682.00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娱乐:65602.00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72576.00元/年。
交通事故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一些伤害,有些可能只是轻伤,但有些是重伤,甚至可能导致人致残或死亡,因此涉及到伤残鉴定、伤残赔偿等问题。甘肃的伤残赔偿标准与当地居民的收入和支出密切相关。
百万购车补贴
B. 2023年甘肃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甘肃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根据《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甘肃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有以下内容: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包括当地交通费),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省内每天为2%,省外每天为3%,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市州以外就医,其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非住院期间的住宿费,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省内每天为5%,省外每天为8%,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非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工伤职工到市州以外就医,非住院期间的住宿,省内最多不超过3天,省外最多不超过5天。
3.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新发生工伤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手帆搏当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 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应以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根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情况,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适毕祥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知识:
关于2016年调整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项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企业、行业、事业单位:
为保障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企业工伤人员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已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费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工伤人员以及已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的企业工伤人员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不参加伤残津贴调整。
(二)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之后发生工伤并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1、按伤残等级调整
工伤人员一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35元,二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29元,三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23元,四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17元轿侍,五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六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调整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5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22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29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36元。
五至六级工伤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8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15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22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29元。
(二)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以2014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20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161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1212元。
本次调整中各护理等级生活护理费分别等于或者高于以上数额的,不作调整。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3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7元。
三、资金支付渠道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调整待遇所需资金,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和六级工伤人员调整待遇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闭破产企业已经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五级和六级工伤人员调整待遇所需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实施,确保各项待遇在2016年12月底前落实到位,并将《2016年调整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项待遇水平情况汇总表》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省人社厅。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反映。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2020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元×20=8766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876680元。
C. 甘肃省伤残鉴定标准
下面就是关于甘肃省 伤残鉴定标准 是怎样的回答!第十三条 参加 工伤保险 的用人单位,其 工伤 职工劳动能耐数源力等鉴定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等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四条 自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作出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用人单位或者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认为 伤残 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作出初次劳昌态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十五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包括当地交通费),按照上年度全省职毕败工月平均 工资 为基数计算,省内每天为2%,省外每天为3%,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市州以外就医,其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非住院期间的住宿费,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省内每天为5%,省外每天为8%,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非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D. 甘肃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世亏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轮御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搜桐神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