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㈠ 2019年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表,浙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省城乡居民、村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或协议规定数额明显偏低的,按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支付能力推算,具体办法由省民政部门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执行。
实际支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高于前款规定的,按实际支付的数额计算。
第十二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村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申请前12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
第十三条居民、村民的储蓄及其他金融性财产,按居民、村民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的实际价值计算,一律作为家庭收入,不受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限制。但该部分财产或其中的一部分如来源于本办法第十条第(一)至第(六)项所列收入,则应当按第十条的规定减去不应当计算为家庭收入的部分。
第十四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户主向其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收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委托申请人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公布申请人名单,征求群众意见。申请人名单的公布期不得少于7日。
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将申请人名单、核查意见和材料以及有关群众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应当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二)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或除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外的非生产性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上的;
(三)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第十七条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函告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公布准予救助的家庭(下称救助对象)名单。
第十八条救助对象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
第十九条最低生活保障金以现金形式发放;根据救助对象的情形和意愿,也可以发放实物。
最低生活保障金由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按每双月发放一次,在农村交通不便地区可按每季度发放一次。救助对象自行领取的,应当按月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金从批准的当月起计发。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发。
第二十条救助对象其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报告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由居(村)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管理审批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核查、审批,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及时了解、掌握其家庭收入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救助对象其家庭户籍地发生变动的,应当持原户籍地管理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到现户籍地管理审批机关办理救助手续。现户籍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原户籍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一致的,按现户籍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续。
第二十二条有正常劳动能力但尚未参加工作、生产的居民、村民,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对救助对象在就医、就学、居住等方面的有关费用给予减免照顾,并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自救。
第二十四条从事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本办法规定的核查、审批工作中,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或者违反公开原则,不接受群众监督的;
(二)擅自改变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数额的;
(三)贪污、挪用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有其他侵害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权利或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救助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并追回其冒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增加,应当办理停发、减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续,但不按规定申报收入变化的情况,继续享受原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使被赡养人、被抚养人或被扶养人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最低生活保障金已被领取的,应当追回;不能追回的,责令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偿还。
第二十六条居民、村民认为县(市、区)民政部门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不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三)给予行政处罚的。
居民、村民认为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认为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及受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㈡ 最低生活标准是多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标准确定的合理与否,事关制度能否顺利实施。标准定得太高,一则加重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负担,二则助长了人们的依赖思想,产生负面效应;标准定得太低,不能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有悖此举的初衷。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差别,分别确定、执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的调整。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㈢ 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78万人,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具体发放金额以及发放标准,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1
2022全国城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722元,同比增长5.5,乡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42元,同比7.6%。但由于各地方案不同,因此标准不一,各地2022低保标准如下:
1.海南
海口城乡低保标准为610元/月,三亚城乡低保标准为700元/月,除海口、三亚外,各市县城市低保标准为61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30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00元/月。
2.贵州安顺
2022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83元/人、月,平均增幅3.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5298元/人、年,平均增幅15.73%。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70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316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6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280元/年。
3.江西
我省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为82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为600元。
4.河南洛阳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全市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10元。月人均补助一类400元、二类210元、三类185元。
5.广东江门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比2021年提高18元),各县(市、区)低保月人均补差城镇不低于713元,农村不低于57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提高到每人每月1520元。
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呢?
1.一个家庭中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员因为某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失去了生活来源,这个可以申请;
2.在农村居住,但是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不具备劳动赚钱的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这样的可以申请;
3.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伤病和其他原因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可以申请;
4.老人、儿童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本身生活就比较困难,这样的也可以申请。
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2
2022年低保户多少钱一个月因地区不同而不同,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并不一样,所以补贴发放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496元每人每月,有的城市低保最低标准为620元每人每月,并且有的还设置了一档、二档、三档等护理补贴,因此具体的补贴标准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当地政府官网进行咨询和了解清楚。
1、宁夏银川
银川市农村居民标准由每年每人4560元提高到4660元,月人均补差C类对象增加20元、B类对象增加28元、A类对象增加40元;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月每人620元提高到660元,月人均补差增加40元。
2、四川
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15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1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54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0元/月。
3、安徽合肥
安徽省合肥市2022年低保补助标准城乡统一为806元/月/人。
4、河南洛阳
河南洛阳2022年低保补助标准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每人546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每人832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暂不调整:C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0元;B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320元;A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00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每人42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10元。月人均补助三类180元、二类210元、一类400元。
5、河南开封
河南开封2022年低保补助标准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每人546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每人819元。照料护理标准依据服务需求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6和1/3执行。
6、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2022年低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02元。
7、山东济南
山东济南2022年低保补助标准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356元/月提高到149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79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济南高新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市中区五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560元/月。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自理人员标准由231元/月提高到255元/月,半自理人员标准由385元/月提高到424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由770元/月提高到847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676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904元/月提高到995元/月;济南高新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市中区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95元/月。
8、湖南株洲
湖南株洲2022年低保补助标准为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设定。
五县市区包括醴陵市、炎陵县、茶陵县、攸县、渌口区,这些地方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32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4600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5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城市五区包括经开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这些地方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00元/月提高到650元/月。
注:最低生活保障金具体发放金额以及发放标准,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3
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78万人,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22元、542元。
今天上午,民政部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第三季度相关工作安排。民政部新闻发言人贾维周介绍,民政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稳经济、促就业、保民生相关工作,守牢守好民生底线,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民政部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会同财政部部署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截至6月底,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480.2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45.2亿元;对因疫遇困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47.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4.8亿元;对未参保失业人员实施临时救助1.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1925万元。
贾维周介绍,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78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22元、542元,同比分别增长5.5%、7.6%。
贾维周介绍,民政部将会同财政部修订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直达和过程监管,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动态监测数据共享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共有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预警范围。民政部还将以“人情保”、“关系保”整治为重点,启动为期4年的综合治理工作。
㈣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钱一个月
法律分析:低保金的发放标准是用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你的收入而获得的。比如你的家庭有三口人家庭收入总计是700元,每月而你本地低保标准是人均300元的话。你所拿的低保金=300x3-700=200元。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一样,都是按月发放,都是由本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形制定发放标准。例如自2014年10月1日起,哈尔滨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60元/月人提高到510元/月人,财政补助水平由320元/月人提高到335元/月人。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㈤ 2017年温州市最低工资是多少,温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7年12月1日起,温州上调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
1、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区灵昆街道为2010元/月;
2、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乐清市、瑞安市为1800元/月
3、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为1660元/月。
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
(5)瑞安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扩展阅读: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适时调整最低标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从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这是温州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上一轮标准相比,本次平均增幅为8%。
㈥ 2022年最低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202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每个地方的发放标准是不一致的,例如上海市的低保标准是每个月八百八十元,北京市的低保标准是每个月八百元。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的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是失业救济期满但是仍然不能重新就业,家庭的人均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低居民是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因此需要关注各地方民政部门发布的信息。如2022年,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劳动基准,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工资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是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劳动者保障的国际惯例。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㈦ 什么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什么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什么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就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群体的福利,让低收入的人群也能够有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下面看看什么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什么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标准确定的合理与否,事关制度能否顺利实施。标准定得太高,一则加重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负担,二则助长了人们的依赖思想,产生负面效应;标准定得太低,不能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有悖此举的初衷。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660元统一调至690元。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至年人均不低于1087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8910元调至931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2144元调至12690元。
(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将农村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24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365元;城市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24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418元。
(四)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将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含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由月人均556元调至581元。
什么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具体为: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15元/月;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15元/月;
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0元/月;
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540元/月。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什么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城市的发展水平具体确定的。如果自己生活有困难,难以维持自己的生存需要的,是可以向政府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每月领取几百元的生活补贴,维护自己的基本生存。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低保金的发放标准是用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收入而获得的。
湖南各地普遍对城市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最高为每月270元,最低为每月150元,平均为每月180元,比上年增加31元。郑州城市低保标准首次统一每人每月470元。大连城市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320元、240元提高到360元、280元。
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一样,都是按月发放,都是由本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形制定发放标准。哈尔滨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60元/月人提高到510元/月人,财政补助水平由320元/月人提高到335元/月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应当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气(煤气、暖气、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
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二、申请城市低保需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申请城市低保的必要条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保障对象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低保政策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城市的低保的申请也是有严格的标准的,只有符合了标准,才能享受到低保政策的实惠。所以说,只要符合申请的条件,都可以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即可。
㈧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低保线。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三、怎样申领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地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身体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
(5)户主及家庭成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6)其他需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或者水电工人和社区保洁以志愿服务为前提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凡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居民,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生活来源和收入状况,并申请同意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核实。据实填写《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社区调查: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初审符合低保条件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送街道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做好解释答复。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社区居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局对街道上报的《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入户抽查,复查结束后,提交党委会审批,同时将审批结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吉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㈨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呀
我们国家太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并没有国家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发布
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
2、设区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差别,分别确定、执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的调整
㈩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2)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3) 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