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金最低多少钱
1. 申请司法救助金标准
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为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7.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8.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一、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
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各地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3、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4、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5、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6、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二、不予救助的情形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
3.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
4.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第六条
救助金以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当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给付或者虽已判决但未执行到位的标的数额。
2. 吉林省司法救助金最多能申请多少
吉林省司法救助金最多能申请两万。根据规定,属于司法救助对象的当事人最高可获得2万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救助资金。
3. 上海司法救助金一般大概多少钱一年
29760元。上海司法救助金是29760元一年,经上海市政府同意,本市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其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80元。家庭财产等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 申请司法救助金标准
救助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司法救助金以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为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不予救助的情形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
3.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
4.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 当事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5. 司法救助金一般多少钱
司法救助金以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司法救助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或者说,司法救助,也称为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 根据200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规定,“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此外,具有以下6种情形者可申请司法救助基金: 一是交通肇事赔偿类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二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三是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四是劳动报酬类案件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五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六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十条救助金以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工资总额。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要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当严格审核控制,依照相关规定报批,总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
6. 33万司法救助能拿多少钱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向6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申请人发放最低4万元、最高7.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共计33.6万元。
据了解,此次6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均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案件受害人。2021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2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42.6万元,给9个陷入生活困难的家庭送去了温暖和关怀。
7. 申请司法救助能得到多少赔偿
法律分析:(一)救助标准。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二)救助金额。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 第三条 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和标准(一)救助方式。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伤员急救“绿色通道”、对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提供社工帮助等多种救助方式,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二)救助标准。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三)救助金额。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
8. 司法救助金一般多少钱
法律分析:
各地对于司法救助金根据当地情况有具体的规定。如中山市对于司法救助金的数额规定以广东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不超过3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
《中山市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救助金以广东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不超过3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市政法各部门须按照对应的省级政法部门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须的最低支出、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救助数额。
救助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金额。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救助限额救助的,由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广东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已经公布的上一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尚未公布的,以公布的最近年度为准。
9. 2020年司法救助金额发放标准
救助标准。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第三条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和标准
(一)救助方式。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伤员急救“绿色通道”、对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提供社工帮助等多种救助方式,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
(二)救助金额。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
10. 司法救助金一般多少钱
一般发达地区可以达20W、欠发达地区在10W左右,还有的只支付医药费。司法救助金主要是根据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司法救助,又可以称为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或者说,司法救助,也称为诉讼救助。
人民法院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一般说来,司法救助的范围要比诉讼费用的减免的范围略大些。司法救助除了包括诉讼费用的减免之外,还包括其他费用如执行费用、律师费用的减免等。当事人骗取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补交诉讼费用;拒不补交的,以妨害诉讼行为论处。所以,如果是正常申请司法救助金,那么不需要进行归还。如果是故意骗取,那么人民法院会对司法救助金进行追回。
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各地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3、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4、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第二十条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赔偿款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行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执行款中扣除。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诉信访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后,违背息诉息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救助金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