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湖东人口多少
1. 陆丰有多少个镇、什么镇名
截至2019年7月,陆丰有20个镇。
20个镇分别为:东海镇、城东镇、河西镇、甲子镇、大安镇、八万镇、陂洋镇、博美镇、南塘镇、甲东镇、湖东镇、碣石镇、金厢镇、潭西镇、桥冲镇、甲西镇、上英镇、西南镇、内湖镇、河东镇。
陆丰地处粤东沿海碣石湾畔,介于深圳和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全市陆地总面积1687.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3.05万亩、亩耕地119.6万亩、草地25.03万亩、水面54.49万亩,分别占总面积的21%、47.4%、10%、21.6%,总人口167.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3.88万人。
(1)陆丰湖东人口多少扩展阅读:
陆丰市的历史沿革:
秦朝以前,属南越。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平南越,在岭南设郡县,属南海郡博罗县。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赵佗立南越,仍属博罗县地。
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年),分南海郡界置东官郡,并析博罗县东置海丰县。
南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年),改东官郡为东莞郡,属东莞郡海丰县。
南陈后主祯明二年(588年),复东莞郡为东官郡,属东官郡海丰县。
隋文帝开皇十一年(591年),改东官郡为循州,属循州海丰县。
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改循州为龙川郡,属龙川郡海丰县。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复龙川郡为循州,析海丰县东置安陆县。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安陆县撤销,复并入海丰县,属循州海丰县。
唐中宗嗣圣元年(684年),改循州为雷乡郡,属雷乡郡海丰县。
天宝元年(742年),改雷乡郡为海丰郡,属海丰郡海丰县。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改海丰郡为循州,属循州海丰县。
五代南汉大宝元年(958年),改循州为祯州,属祯州海丰县。
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改祯州为惠州,属惠州海丰县。
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把惠州改为博罗郡,郡治仍在惠州,属博罗郡海丰县。
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复博罗郡为惠州,属惠州海丰县。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惠州升为路,属惠州路海丰县。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惠州路改府,属惠州府海丰县。
清雍正九年1731年,析海丰县东部3都建置陆丰县,属惠州府。
民国三年(1914年),属潮循道。
民国十四年(1925年),属东江行政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广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胜利后,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属东江行政督察区。
1953年1月,东江行政督察区撤销,改属粤东专区。
1956年2月,改属惠阳专区。
1958年12月,改属汕头专区。
1983年9月,划归惠阳地区。
1988年1月,划惠阳地区海丰、陆丰两县设置地级市汕尾市。1988年1月7日,析陆丰县的河口、河田、东坑、水唇、新田、螺溪、上护、南万8个乡镇和吉溪林场设立陆河县。
199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陆丰撤县设市,以原陆丰县的行政区域为市的行政区域,下辖20个镇,2个国营农场、1个经济试验区,284个农村管理区和38个居民管理区,1106个村民委员会。属县级市,广东省委托汕尾市代管,市委、市政府驻东海镇。
2. 湖东镇的乡镇概况
湖东镇地处陆丰市东南沿海,东与甲西镇交界,西与碣石镇接壤,北与南塘镇毗邻,距汕尾市95公里。
,位于东经115°52′116″,北纬22°47′52″,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镇总面积54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6公里,其中后海(从海甲至出入海港口)长约7公里,前海(从港口至碣石交界处的三洲澳)长约9公里。下辖22个村(社区),其中镇内社区4个,行政村18个,现有总人口约9万人,16000户。
3. 陆丰市人口2021总人数口是多少
2021年的人口数据没有统计,只有2020年的数据,2020年陆丰市人口为1221634人,男性占比51.67%,女性占比48.33%,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28.18%,15-59岁占比56.36%,60岁以上占比15.47%,65岁以上占比11.05%。
往年的人口数据:
2019末2020初,陆丰市常住人口142.19 万人,户籍人口191.37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6.23 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50.29%。户籍人口密集三大镇为东海镇21.77 万人、碣石镇25.86 万人、甲子镇12.99 万人。
4. 陆丰市的人口是多少
截至2019年2月,陆丰市人口167.08万人。
陆丰市地处粤东沿海碣石湾畔,介于深圳和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全市陆地总面积1687.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3.05万亩、亩耕地119.6万亩、草地25.03万亩、水面54.49万亩,总人口167.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3.88万人。
(4)陆丰湖东人口多少扩展阅读:
民国三年(1914年),属潮循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属东江行政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广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抗日战争胜利后,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属东江行政督察区。1953年1月,东江行政督察区撤销,改属粤东专区。1956年2月,改属惠阳专区。
1958年12月,改属汕头专区。1983年9月,划归惠阳地区。1988年1月,划惠阳地区海丰、陆丰两县设置地级市汕尾市。
1988年1月7日,析陆丰县的河口、河田、东坑、水唇、新田、螺溪、上护、南万8个乡镇和吉溪林场设立陆河县。
199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陆丰撤县设市,以原陆丰县的行政区域为市的行政区域。属县级市,广东省委托汕尾市代管,市委、市政府驻东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