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时数最低计算单位为多少小时
⑴ 国家规定的加班时数是多少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⑵ excel函数、加班小时数计算公式
试试从中间开始取,在H6里输入:
以0.1小时为单位四舍五入
=ROUND(24*MAX(TIME(MID(H5,7,2),MID(H5,10,2),)-TIME(17,30,)),1)
以0.5小时为单位,舍去小数
=int(48*MAX(TIME(MID(H5,7,2),MID(H5,10,2),)-TIME(17,30,)))/2
以1小时为单位(即舍去小数)
=int(24*MAX(TIME(MID(H5,7,2),MID(H5,10,2),)-TIME(17,30,)))
以1小时为单位(四舍五入)
=round(24*MAX(TIME(MID(H5,7,2),MID(H5,10,2),)-TIME(17,30,)),0)
注意把H6的格式设为数值
⑶ 【劳动法】【关于加班小时数的计算】
在这里已经有一个“1”的基数了,从劳动法对“天数”的立法计算体例来看,应该比较倾向于1小时。
⑷ 加班小时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由20.92天改为20.83天。这一调整改变了加班费计算基数,同时意味着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2000元为例,根据调整后的计算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2000元为例,则加班费基数为月工资的70%即1400元,除以20.83后,再乘以300%即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约为201.6元。
⑸ 如何计算加班时间
公司规定正常下班后半小时内不算加班时间,也就是说5点下班的话,5点30才开始计算加班,有一个小时算一个小时。这样的算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违反的哪条,否则没说服力!!
⑹ 加班最小计算单位 尾数如何计算
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月薪÷(21.75×8小时)*加班小时×1.5周末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月薪÷21.75*加班天数×2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月薪÷21.75*加班天数×3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