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温度多少合格
A. 取暖人员到居民屋内如何测温度,达到多少度算是标准…
测量方式和供暖标准我国国家并未出台相应的条例,都是以各省市的地方性政策为主。
以青岛市为例,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十条 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
供热温度测量的具体操作规范,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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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B. 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14度--18度。各个地方规定是不同的。
例如:《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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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供暖温度超过22°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C. 冬季室内温度国家标准
供暖温度的标准为: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合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合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各个地区的供暖温度标准都不一致,具体要参照当地的供暖规定。
集中供暖,指集中集团式供暖的一种形式。一般都是按一个采暖季每平方(建筑面积)来收费的,对北方地区来说,天气比较冷,需要供暖时间长,应该集中供暖省钱。
从能源利用方面讲,集中供暖一次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无论是否需要,暖气始终全天供热,因楼层不同而造成温度不均,若遇到供暖偏热,居民只有开窗降温,使宝贵的能源白白浪费。
集中供暖在系统供热里都是有动力泵的,就是一个很小的供热系统都是有轴流泵的给循环水以动力。在家庭的‘土暖气’里,一般是靠自流循环的。暖气片的入口高于加热炉的出水口,加热的热水比较轻就‘升’到暖气片里,暖气片里经过热交换后循环水变凉,变的比较重,流回加热炉。
法律依据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因以下情况之一,热用户室内采暖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供热企业均不承担责任,应全额交纳热费:
(一)热用户内部采暖系统结构不合理,供热企业提出改正意见但未进行纠正的;
(二)热用户保温及建筑围护结构不合理的;
(三)热用户室内装修影响散热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采暖设施的;
(五)私自扩大供热面积、改变供热方式的;
(六)属于临时故障,经 24小时处理达到供热要求的。第二十条 供热期间热用户住宅室内合格温度应不低于 16℃。热用户发现室温低于16℃时,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派人现场核实。供用热双方要共同分析原因,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处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应按下列标准减免热费:平均室温每低于合格温度 1℃按不合格面积及时间减收热费10%。平均室温在 10℃以下的按不合格面积及时间免收热费。平均室温连续 20 天或累计 30 天不合格的免收全部热费。
D. 门面房温度要求
我们这里政府供热规定是室温没有达到摄氏十七度,可以投诉,拒交供暖费的,一般冬天供暖政府供热办都会公布供热室内必须达到的温度指标的,而且一般在十六度到十八度之间,不过,你要策略一些,先到当地政府供热办投诉看看,现在这么冷,热力公司供暖成了摆设,像话吗
E. 药房温湿度正常值是多少
温度20℃以下,湿度在58%~62%。
药品的存放很有讲究,通常分成冷藏、阴凉和常温存放。对于零售药店来说,需阴凉储存的药品种类众多,主要是心脑血管类药物、抗菌药物以及一些栓剂膏剂类药物。
一旦药品长期超规定温湿度保存,可能造成药物提前失效,如温度超标某些抗菌药有效成分可能会分解,而湿度过高时,药品则容易出现变色、结块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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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丙种球蛋白等这样的生物制剂需要低温保存,但不宜冰冻;阿司匹林、维生素B1、葡萄糖酸钙及一些含糖多的糖衣片、胶囊剂,需要在干燥、低温情况下保存,否则容易融化、潮解;红花油、碘酒及其他含酒精制剂需要密闭保存,否则容易挥发。
冷藏类的药品主要是一些菌制剂等活性药物和胰岛素等,要求在2到8℃的环境下存放;阴凉类药物品种较多,要求在20℃以下存放;常温类则要求在30℃以下存放。
家庭药箱要经常查看,分类摆放,才不会拿错或服用过期药物,药品的存放很有讲究,可以分成冷藏、阴凉和常温存放。
F. 当今,我国法律规定的商业用房供暖温度最低标准是多少度 是哪条宪法规,第几章规定的,
对此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定或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供执条例或管理制度)规定。黑龙江省过去规定是不低于16度,新的供执条例规定是不低于18度。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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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供热基本上有三种供热方式:
第一种供热方式为集中供热方式。
城市集中供热可由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实现。集中供热由城市统一规划,在工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建设适当规模的热电厂,既发电又供热,同时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这种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方式,供热的热效率包括热网损失在内高达88%,比采取小锅炉房供热效率提高30%左右。
区域锅炉房内都装置大容量高效率的蒸汽锅炉或热水锅炉,向城市各类用户供应生产和生活用热。用区域锅炉房代替分散小型锅炉供热,能节约燃料,改善供热质量,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区域锅炉房的热能利用效率通常低于热电厂,规模和场地的选择比较灵活,投资比建热电厂少,建设周期短,是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的一种主要方式。
第二种供热方式为独用锅炉房供热方式。
由工厂、企业、住宅区和办公楼等公共建筑自建小锅炉房供热,也是我国目前城市最主要的供热方式。分散供热的小锅炉一般吨位都比较小,热效率低,大都在40~60%,是冬季城市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第三种供热方式为分散供热方式。
我国北方采暖地区,一家一户直接用煤炉烧煤供热采暖,至今仍占90%以上。这种供热方式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能源。
G. 冬天房子里要到多少度才正常
冬天房子里的温度多少度正常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北方有暖气的城市,冬季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摄氏度。
以青岛市为例,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十一条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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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恒定的室温对健康有重要的意义。北京中医药大学养生系教授张湖德告诉记者,20℃左右的室温最让人舒服。这个温度有利于身体散发多余的热量,如果室温超过25℃,人体就开始从外界吸收热量,会有热的感觉。
若室温超过35℃,人体汗腺就开始启动,通过出汗散发体内热量,会出现心跳加快、血液循环加速、头昏脑涨、疲劳等不适的感觉。相反,当温度在8℃~18℃时,人体会向外散热;当室温低于4℃,就会感到寒冷。
同时,20℃也是最佳睡眠温度。室温在24℃以上时,睡眠会变浅,睡眠中的身体动作和醒转次数(醒来和翻身的次数)会增多。睡眠温度在18℃以下,也不容易进入深睡眠。
H. 商铺暖气温度多少度算合格
摘要 国家要求北方的最低供暖室温是:住宅16摄氏度以上,写字楼商场20度以上。但人身舒适的室温应在25至22摄氏度之间。18度是基本问题。上下可以浮动2度。低于14度就要退费的!
I. 请问我租的门面房57平米暖气不热室温才14度左右房东还要强制收我暖气费40元一平米一年2280元我该交吗 这是
暖气不热,还是温度不达标。地区不同,供热条例规定也有差异。以青岛为例,门头房不存在供热达标18度的说法,只要求暖气热。这个如果你是类似的,这个暖气费你得交。如果暖气都不热,你可以和房东商量商量,不热的暖气,肯定有退费协议
J. 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18℃±2℃。根据《新乡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户室内采暖温度为18℃±2℃,不低于 16℃。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第二十四条: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供热抢修制度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将规范服务的标准、内容、时间向社会公开,接受用户监督。设置报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服务质量和供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因经营企业责任停止向用户供热,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停止供热的时间和当年标准,向用户退还或减收相应的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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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为18℃±2℃的原因:
室内温度过高时,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由于散热不良而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就容易患伤风感冒。
研究证明,冬季室内适宜温度为17℃至22℃。如果室内温度经常在22℃以上,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昏脑胀。
“暖气病”主要是指冬季供暖,因环境和人体干燥缺水而引起的免疫功能和抵抗力的下降,导致人们出现不同程度的内热外寒症状,并能进一步导致感冒发生。供暖期常出现的口干、头晕、嗓子疼、咳嗽、烦躁、皮肤发紧等都属于“暖气病”,希望广大用户能对其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