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品牌区域总代理返利多少合适
⑴ 怎样把握渠道激励的'度'的问题
渠道激励的“三大法宝”
1、目标激励。这是一种最基本的激励形式。厂家每年都会给分销渠道成员制定(或协商制定)一个年度目标,包括销量目标、费用目标、市场占有目标等,完成目标之分销商将会获得相应的利益、地位以及渠道权力。所以,目标对于分销商来说,既是一种巨大的挑战,也是一种内在动力。在目标的制定方面,企业往往存在“失当”的问题,大多表现为目标过高的倾向,而过高或过低的渠道目标都不能达到有效激励的效果,过低了轻而易举,过高了遥不可及。因此,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渠道目标,必须考虑目标的明确性、可衡量性、挑战性、激励性以及可实现性特征。
2、渠道奖励。这是制造商对分销商最为直接的激励方式。渠道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方面。其中物质奖励主要体现为价格优惠、渠道费用支持、年终返利、渠道促销等,实际上就是“Money”,这是渠道激励的基础手段和根本内容。而精神激励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渠道成员同样有较高的精神需求。精神激励包括评优评奖、培训、旅游、“助销”、决策参与等,重在满足分销商成长的需要和精神的需求。
3、工作设计。这是比较高级的激励模式。工作设计的原义是指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使他们开心,使他们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这一思想用在渠道领域,则是指厂家合理划分渠道成员之经营区域(或渠道领域),授予独家(或特约)经营权,合理分配经营产品之品类,恰当树立和定位各渠道成员的角色和地位,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共进双赢。
由此可见,渠道激励应该三个方面并举,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两个方面相结合,才能促进渠道利益分配的均衡,推动厂商关系的协调和发展。
“返利”——激励的“度”如何把握?
顾名思义,“返利”就是制造商根据分销商所完成的销量(回款)或其它贡献定期给予分销商一定额度的利润补贴。它实际上是渠道利润的平衡和再分配过程,是制造商惯用的吸引和控制渠道成员的手法,并逐渐成为行业惯例。
1、关于返利的力度。返利应该多大力度(比例)才合适呢?这个问题困扰着许许多多的职业经理人。因为力度太小了,对渠道成员没有吸引力;力度太大吧,厂家利润不允许。而且,如果返利力度较大,聪明的分销商会将一部分预期返利打入价格,降低价格来销售,以博取更大销量和更多返利。这样一来,低价倾销、“窜货”、价格战在所难免,厂价有可能被卖穿(低于厂价),厂家的价格体系和市场秩序将会受到破坏。产品价格下降,渠道利润下滑,市场必将萎缩,甚至垮掉,这方面,健力宝和旭日升给我们提供了沉痛的教训。然而,究竟多大力度才合适,由于各行业存在巨大差异,所以业界也没有定论。一般来讲,科技含量高的、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如家电等,由于销量(销售额)比较大,所以返利额度一般比较小,以1%—2%比较合适;而科技含量较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如食品等,由于销量(销售额)比较小,所以返利额度相对较大,在3%左右比较合适,但不能超过5%。为使返利真正成为激励力量而不是破坏力量,厂家在制定返利政策时必须参照两条标准:一是行业的平均水平,二是不至于引起冲货。此外,厂家一般设制的是“梯级返利”,即销量越大,返利越高。这里要提醒的是,适当拉开差距,兼顾公平,不能过分偏向大客户而轻视中小客户,注意上限的设置以及“过程返利”的实施。
2、关于返利的频度。返利在频度上一般有月度返利、季度返利、半年返利和年终返利几种。月度返利体现快捷、立竿见影的特点,为一些中小经销商喜欢,但厂家的财务管理难度增大,也容易导致短期行为,只适于部分经营快速消费品的中小企业采用。季度返利也追求快速兑现的承诺,让分销商看到希望并很快实现希望,有很强的成就感,且持续刺激,激励效果较好,往往适用于一些生产季节性较强的快速消费品的中小企业,如生产面包、新鲜牛奶和时装的企业,但同样存在短期行为和结算难度大的问题,且不利于渠道的长远规划,没有整体感。而半年返利很少企业采用,只有少数一年召开两次年会的企业选择这种做法。年终返利是绝大多数厂家惯常使用的返利方式,因为一年是一个完整的销售周期,厂家可以对分销商进行一次完整的考核,通过每年一次的年会对上一年的销售工作进行总结,并兑现年终返利,同时,对来年市场进行整体规划,并制定新一年的目标和返利政策,所以,它是一种与目标激励相结合的全面、持久的激励方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3、关于返利的形式。返利有返现金、返货款折扣、返物品、返优惠政策等。
返现金最刺激,经销商最喜欢,但对厂家不利,会加速厂家资金链的紧张。返货款折扣,即是将返利金额算出,在来年的货款当中扣除,这种方式对厂家有利,经销商也能接受,因此被广泛使用。有的厂家返物品,即将返利金额购买成物品送给经销商,如大卡车、三轮车、电脑等,以武装经销商,主要希望不会影响到价格体系,此法也未尝不可。另外一些厂家返优惠政策,比如价格优惠、渠道费用支持、广告支持、促销支持、人员支持等,其实,这些都是变相返利。此外,返利从操作上有明返和暗返(模糊返利)之分。明返让经销商心中有数,有刺激作用,但容易导致大客户低价销售而乱市场。模糊返利呢?大客户不敢贸然低价销售,因为不知道返利究竟多少,这对维护价格体系有利,因此不少企业采用。
4、关于返利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很多企业还是采用的是单一销量(回款)指标考核计算返利的形式,这种形式简单易操作,在市场经济的初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走向成熟、走向深入,我们不得不关注价格体系和市场秩序的时候,这种“结果导向”的返利形式就显得越来越落伍了。因为简单的销量返利会助长低价、冲货、不择手段、短期行为,对市场发展不利。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厂家采用“过程导向”的综合指标(如目标销量完成、价格体系保持、市场秩序维护、品牌推广支持等)分解考核返利,即把返利总额分解到多个指标上分别给予考核,分别兑现返利,以弱化销量指标,强化市场维护和市场支持指标,旨在追求市场的良性、持续发展。而且,业界也在逐渐淡化返利的功能,强化分销商自身赢利能力的提高,这是未来的一种趋势。
“渠道促销”——激励的“均衡点”在哪里?
“渠道促销”是厂家针对中间渠道商(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终端零售商)所进行的促销活动,目的是刺激渠道成员的进货热情和销售积极性,其实质同样是渠道利润的再分配(厂家让利),也是厂家惯用的渠道激励方法。
1、渠道促销的时效问题。一般来说,新品上市,库存处理,旺季冲销量,淡季保市场,都需要进行渠道促销,这是厂家的惯用做法。渠道促销具有适度超前的特性。特别是季节性促销抢量,更需要恰当掌握适度超前的时机。就拿一般消费品来讲,一年至少有“五一、五四”、“国庆、中秋”、“圣诞、元旦”以及“春节”几个大的销售旺季,这几个时段的销量往往占到全年总销量的60%以上,所以,做好这几个时段的促销文章就显得犹为重要。根据行业运作规律,渠道促销应该在(终端)大旺季销售来临之前进行,因为商家有一个旺季前备货的过程。旺季前抢得先机进行针对渠道商的促销,可以抢占渠道的资金、仓库和陈列空间,挤压和排斥竞争对手,实现销量最大化并赢得竞争优势。而如果到了终端销售旺季才进行渠道促销,那就晚了,渠道商可能既没有资金也没有仓库来进你的货了。那应该提前多久进行才最合适呢?根据以往经验,提前15—30天都行,20天左右最好。因为太早吧,渠道商没兴趣,没准备,而且没精力顾及此事。太迟吧,渠道商无暇顾及,而且无力顾及。
2、渠道促销的力度和频度。渠道促销在力度和频度上也非常讲究。力度太小了对渠道商没有吸引力,力度太大了,厂家没法承受,而且容易引发冲货。
促销次数太少,不利突击销量和拓展市场;促销太频繁了,又容易使渠道商厌倦。所以这个“度”的问题非常难以把握。根据以往经验,渠道促销的力度以“有吸引力且不至于引发冲货”为原则。比如食品的促销,一般控制在3%—5%的力度,
这个力度有一定诱惑力,但又没有足够的空间支持冲货,因为从一个城市运到周边城市,运费也要3%—5%,冲货没有意义。所以,产品从一个城市运到周边城市的平均运费(比率)就是该产品在该城市可采用的促销力度的参考值。此外,促销的频度也有讲究,合理的频度应该以“库存得以消化、价格已经反弹”为原则。上一次的促销在渠道中囤积的货物如果已经得到有效消化,渠道商已经开始以原价进货,批发价已经恢复到未促销时的水平,说明市场已经恢复良性,此时可以准备第二波促销动作,但最好持续一阵儿再进行,最好与旺季热点相吻合。因为渠道促销是透支未来销量,它往往造成销售价格下跌。如果促销过于频繁,库存未能很好消化,必然造成渠道积压严重,小则跌价窜货,影响价格,大则低价甩卖,导致渠道崩盘;如果促销过于频繁,渠道商会形成促销依赖症,不促销不进货,逼着厂家一次次加大力度促销,直至不堪重负而死去,旭日升的覆灭就是鲜活的例证;如果促销过于频繁,价格还没有反弹到正常水平又开始促销,势必形成降价惯性,价格会越卖越低,永远也反弹不上来。价格卖低,渠道利润会下降,厂家利润也会下降,渠道商会消极应对,整个渠道会因为驱动力不足而逐渐萎缩,到这时,离退出市场也就不远了。
3、渠道促销的形式、执行以及区域连动因素。渠道促销有变相降价或升价两种形式,以降价形式为主。主要表现为进货折扣(现金折扣、数量折扣、功能折扣、季节折扣等)、赠品、抽奖、奖券、市场支持承诺(包括广告投入、终端促销、费用支持、人员支持等)以及其它促销措施,这些都是积极有效的渠道激励形式。但是,渠道促销在执行过程有很大的弹性,往往容易出现很大的漏洞而使本来很完美的促销方案的效果大打折扣。比如说,折扣政策,厂家是希望刺激经销商大量进货,享受折扣,并且将折扣政策往下分解,让下游批发商、零售商也享受折扣,以促进他们积极进货。但如果执行不力或监控不力的话,经销商往往将折扣独享,囤积货物慢慢销售,这就违背了厂家开展渠道促销的初衷,刺激不了下游分销商、零售商。对于赠品、奖券以及市场支持等,情况仍然如此。此外,渠道促销还应该考虑区域连动因素。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促销要考虑它对周边市场的冲击,包括价格冲击和市场秩序问题,要把一个大的区域市场当作一个整体市场来考虑,统筹安排,长远规划,才有利于整体市场的良性发展。所以,一个地区搞促销,最好控制到不会对另一地区市场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控制不了,最好同时进行,可以考虑以同样力度但以不同方式促销,以避免雷同而影响促销效果。
可见,在渠道激励问题上,商家希望多多益善,厂家则要考虑投入产出。如何找到这个“均衡点”,恰当把握激励的“度”,既能有效激励,又能兼顾公平,这是摆在每一个市场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而渠道激励是分销渠道得以持续有效运行的动力来源,是它驱动着渠道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不停运转,以实现渠道增值,同时激活渠道活力。追求利益是渠道的天性,渠道本质上由利益所驱使,渠道激励就是渠道利益的“重新分配”。分配得好,它会形成渠道动力,推动渠道有效运行,提高企业分销效率和效益;分配不好,它则会成为渠道破坏性的力量,导致渠道冲突,影响厂商关系。为此,我们提出渠道激励的六大基本原则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因地因企业而异)的原则;2、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3、成员愿望与渠道目标相一致(目标一致性)的原则;4、激励的重点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兼顾公平)的原则;5、激励的及时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持续发展)的原则;6、激励的投入与产出相匹配(效益性)的原则。只有掌握了以上渠道激励的辨证原则,我们才能理解渠道激励的复杂性和微妙性,才能更好地把握渠道激励的“度”和“均衡”,以发挥其最大效益,实现分销最优化,并且推动整体渠道的协调、健康发展。
⑵ 餐饮区域代理啥意思
1区域总代理的利益来自于区域内所有自营店的经营利润以及加盟店的店的进货折扣差。其次,区域总代理在自己辖区内发展加盟店,其管理费一部都归属于区域代理商;其三,在区域内,总部按区域物料销售的总额标准,返利给区域代理商;其四就是为区域内加盟店提供半成品的这部分收益。
2 这五部分就是成为区域代理商后,大致的利润点了。可别轻看了这五部分,事实上每一部分都能为代理商带来巨大的收益。下面,我们来以一个普通的地级市地区代理为例,来算一笔账,你就能看到一个区域代理商的利益回报有多大了
⑶ 正新鸡排加盟费及条件是什么正新鸡排加盟靠谱吗
正新鸡排加盟是靠谱的,正新鸡排不单单是浓郁和香酥的结合,同时也能够为大家的舌尖带来更加多的享受,同时也能够安抚大家那一颗燥热的心。一个这么受到消费者们的喜爱的鸡排行业,正新鸡排就是众多品牌之中最具有发展前景的品牌。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的市场前景广阔,利润高,让正新鸡排成为了众多投资者们的首选。
正新鸡排凭借着自己中西结合的鸡排产品,迅速的在我国的市场上面发展着,加盟店面也已经遍布了全国各地,这就让我们品牌的实力和影响力在不断地扩大着。这就让很多的投资者们看到了正新鸡排的商机,纷纷想要加盟正新鸡排。
正新鸡排加盟费
省会城市开店:
开一家20平米的正新鸡排店,一年房租大约15万。装修费用8万元。设备费用大概需要6万元左右。首批原材料费用不是很高,大概在50000起。水电费在2000元一个月。正新鸡排店开业宣传费用2万元。人员工资每人每月在4000元左右。加盟商准备5万元流动资金。
地级城市开店:
开一家15平米的正新鸡排店,一年房租大约11万。装修费用6万元。设备费用大概需要4万元左右。首批原材料费用不是很高,大概在30000起。水电费在1500元一个月。正新鸡排店开业宣传费用1万元。人员工资每人每月在3000元左右。加盟商准备4万元流动资金。
⑷ 一个城市总代理这些调料,一年能挣多少钱
差不多 海天酱油 水塔陈醋 安琪酵母 李锦记系列 王致和腐乳 王守义十三香 太太乐鸡精 这些东西都是酒店和大型商超必要的东西 如果这些东西能让全市的高档酒店 大型商超都买 销量巨大 利润也十分大 但是开货车下去批发 销量更大 利润小 属于大批发 如果真的代理这么多名牌 最起码在一个200多万人口的区域中调料界中 销量能占一半以上 一天净利润1万多块钱一点问题也没有 生意做好一年赚4,5百万应该不成问题
⑸ 饮料代理商一年赚多少钱
一般来说食品饮料的销售渠道包括:超市、士多店、批发商等。对于代理商来说,由于从厂商那边提货现在一般都是先款后货,同时下面的销售渠道,如:商超,一般都有一定的帐期,所以会占用一定的资金。具体数字,由不同品种、品牌的产品的市场容量、销售量决定。你的资金是你进入这个行业、选择品牌的门槛。由于在一个城市中,食品饮料的销售网络很庞大,所以你的销售网络也很重要,这取决于你销售网络积累和分销能力,作为代理商当然是要雇业务员并有相当的运输工具。综上所述,进入这个行业需要资金、销售网络(当然多多益善)和分销能力。关于市场前景,选择品牌是很重要的,知名品牌的准入条件是很高的,可以选择一些有潜力的品牌做为公司发展的长线品牌(很多代理商都是随着品牌的发展而壮大的),但刚开始也要考虑做一些销量比较稳定的品牌做为支撑,同时为自己打开销售网络。一般食品饮料的利润都是很低的,要靠销量,只有做大了才能有回报,前期需要大量投入,回报还是比较稳定,但时间会比较长:一年之内是不太现实,做得好的一般都做了好几年,甚至十多年,如果是十年以前做的话机会比现在多得多,要求也不那么高。现在要做的话,只用做得更专业化,公司化,在短期内才会有突破。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风险。刚和一些不了解的厂家合作时,打款时多注意就是了;还有就是最好不要给客户帐期,特别是外地客户,商超一般都有帐期刚开始最好做短点的(一般是15天,30天,60天)和生意信誉好的。
⑹ 总代理和总经销的区别
代理商与经销商的概念区别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销售有关事务。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经销商★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与供货商责权对等代理商★不一定是独立机构★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赚取佣金(提成)★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供货权力较大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经销与代理的区别具体来说,代理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主要在有没有涉及商品所有权上。代理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媒介作用,组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而经销指对所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例如你在北京卖白菜。我给你0.1元一斤,市场零售0.8元一斤。和你签100000斤的采购合同并且交给我10万保证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北京供货,但是你必须在3个月内向我提够100000斤的白菜,否则保证金归我。我给你提供15天价保。怎么把这100000斤卖掉,怎么宣传,怎么做广告是你的事。卖得好了,下一个新品种也交给你卖。如此,你是代理商了。我给你0.5元一斤,划定海淀区是你的销售区域,一个月提够5000斤给你0.1元返利,降价了我给你价保。我还给你提供宣传支持。你尽量去卖吧。如此,你是经销商了。经销商与代理商除了对商品拥有的所有权不同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两者的利润获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价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后者按照规定价格售卖,赚取佣金也就是所谓的提成;二是两者的经营权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经营多品种——甚至经营竞品,后者经营品类较少,一般不经营竞争品牌;三是厂商的对两者控制的难易程度不同;对两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⑺ 各种新秀奶茶品牌加盟及区域代理 靠谱吗 能否加入,是不是骗人的
咱们可以详细的算算。
房租每天在200
水电费预估在50
人员工资按照当地的水平你可以自己核算每天工资。
这样每天的固定开资在300-350元。
如果每天的营业额在1000,餐饮小吃类的毛利在6-7成。按照六成算。
毛利在600元,去掉固定开资。还能剩下250-300元每天,还是有利可图的。
这里还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店铺的客流量,客单率,客单价等,
简单的例子。如果店铺门口一天能过2000人次,客单率5%,这样就有100人次消费。
客单价如果在15元,这样一天就有1500元 营业额。以此类推,你就可以大概核算出这样项目的可行性。
以上由欢乐雪小吃资讯手打原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⑻ 一级代理和总代理有何不同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两者区别如下:
经销商 :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
多。
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
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拓展资料:
关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一般为单一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经销商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可以从生产厂家也可以从其他地方获取货源)。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品牌代销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
7、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合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8、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
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经销商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