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一个月多少天合适
⑴ 现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多少天
一、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多少天
1、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女职工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公司不给女职工发产假工资怎么办
1、找公司协商:劳动者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与公司就产假期间的工资进行协商;
2、寻求调解:如果双方之间矛盾复杂,双方之间无法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调解;
3、申请仲裁:如果遵循上述解决方案,公司仍然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或者在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后不愿意履行调解内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以上几种方法都无法实际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⑵ “产假”最好休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⑶ 产假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为九十八天,分为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八十三天两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劳动法关于产假的具体天数:(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二、病假规定多少天
衍生问题:
病假规定多少天?
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规定,职工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超过24个月仍需请病假的,企业可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病假天数最长为24个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⑷ 正常情况产假有多少天
法律分析: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⑸ 产假一般休多少天
一、产假一般休多少天
1、产假的具体休假时间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⑹ 新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多少天合适
《劳动法》没有规定产假的天数,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⑺ 国家标准产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我国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各地方根据地方的规定不同会有所增减。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⑻ 产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陪产假一般有15天。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但对于陪产假而言,我国目前没有法律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关于陪产假的固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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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资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