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集中供热达标温度是多少
Ⅰ 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是多少
16~24度。一般都是18度。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18℃”。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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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一般情况下,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8℃到22℃,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因为综合环境、建筑、末端等各种因素,室温超过18℃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
当供暖温度超过22°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
Ⅱ 市政供暖标准温度是多少度
集中供热的主管网(小区或用热单位到热源厂(供热站)的温度为120度,有些以发电厂为热源的可达到130-140度,最高温度可达到150度;二次网也就是小区或用热单位(换热站后面)的管网一般为给水90度,回水75度。
相对于市政供暖而言还有“集体小锅炉”和“家庭土暖”。集体小锅炉是以单位或者某一或几个生活小区为限,自己开设的小型供暖设备,一般覆盖范围较小。家庭土暖,是以家庭为单位自己开设小供暖设备供自家使用。相对于市政供暖而言,后两种资源浪费大,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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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改革
冬季采暖是我国北方地区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新中国成立以来,供热事业的发展对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形成的职工家庭用热、职工单位交费的福利供热制度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影响了城镇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改革城镇供热体制,切实解决福利供热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保障北方地区居民采暖,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供热体制改革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做好供热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通过改革,现在在北方城市基本实现了市政供暖,市区取代了集体小锅炉供暖和家庭土暖,后两种方式现在离市区比较偏远的市郊或农村存在。
Ⅲ 国家对集中供暖的法定温度是怎样规定的
集中供暖的温度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推出的条例规定的,例:《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等。
1、以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为例子。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供热期内,居民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2、以西安市的集中供热条例为例,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集中供热期内,正常天气状况下,且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供热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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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供热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可靠、稳定的热源和符合要求的供热设施;
2、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
4、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告知热用户;遇突发事故,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告知热用户,报告供热、城管行政主管部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Ⅳ 集中供暖温度标准
集中供暖温度标准为14度至18度。各个地方规定是不同的。
集中供暖,指集中集团式供暖的一种形式。一般都是按一个采暖季每平方(建筑面积)来收费的,对北方地区来说,天气比较冷,需要供暖时间长,应该集中供暖省钱。
从能源利用方面讲,集中供暖一次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无论是否需要,暖气始终全天供热,因楼层不同而造成温度不均,若遇到供暖偏热,居民只有开窗降温,使宝贵的能源白白浪费。
集中供暖在系统供热里都是有动力泵的,就是一个很小的供热系统都是有轴流泵的给循环水以动力。在家庭的土暖气里,一般是靠自流循环的。暖气片的入口高于加热炉的出水口,加热的热水比较轻就升到暖气片里,暖气片里经过热交换后循环水变凉,变的比较重,流回加热炉。
集中供暖环保安全,住宅的采暖系统主要分两种,集中供暖系统和分户式采暖系统。集中采暖即集中的热源通过管路将热量传递给用户。北京市场的集中供暖主要是锅炉和城市热网供暖,分户式供暖包括壁挂炉取暖和电采暖等。
《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Ⅳ 国家规定集体供暖室内温度应到多少度
因为纬度不同,各地区采用的是本地区所推行的集体供暖条例,以河南省为例,所规定的温度是: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
根据2018年施行的《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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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对优抚对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实行热费补贴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条热用户有权就供热质量、服务、收费等问题向县级以上供热、价格等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Ⅵ 濮阳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濮阳市的供暖标准是18℃至22℃。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83号文《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根据天气情况及用户室内温度科学调节,室温在18℃至22℃属于合格温度。
根据新的规定,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的最低温度由16℃提升至18℃。
Ⅶ 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14度--18度。各个地方规定是不同的。
例如:《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7)河南省集中供热达标温度是多少扩展阅读
当供暖温度超过22°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Ⅷ 郑州供暖的话屋里多少度
郑州市集中供热的标准温度是18±2℃;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约120天。如果在供暖周期内发现温度不符合标准的,可以及时联系热力公司解决。按人体生理条件对气温环境的要求,人们活动的环境温度在12℃以上较为适宜,集中供热的标准温度18℃±2℃是根据人们的生理需求而确定的。
在寒冷的冬季,由于房屋的保温作用,室内的温度一般要比室外高出5℃左右,当室外温度在8℃时,室内就不能保证温度在12℃以上,人体便产生寒冷感,所以我国把采暖的室外界线温度定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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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测温。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六条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上一个供暖期结束后2个月内,按照双方确认的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实际天数办理退费手续。
Ⅸ 国家规定集体供暖室内温度应到多少度
因为纬度不同,各地区采用的是本地区所推行的集体供暖条例,以河南省为例,所规定的温度是: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
根据2018年施行的《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供热期间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连续稳定供热,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
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停热时间相应减收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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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室温不达标,则可以申请减免或免收供热费用。
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供热期间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连续稳定供热,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
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停热时间相应减收热费。
第二十七条如果热力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合格,可以向热力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力企业应在12小时内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由于非热力用户的原因,致使室温不符合标准的,自热力用户提出温度试验要求之日起,由热力企业承担试验费用;连续超过48小时不符合标准的,由热力企业承担试验费用。E测试成本。手续费按规定减收。室内温度低于18摄氏度(不含18摄氏度)或者高于14摄氏度(含14摄氏度)的,减半征收供暖费;室内温度低于14摄氏度(不含14摄氏度)的,减半征收供暖费。PTD。除开始后5天和加热结束前5天外。
第二十八条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Ⅹ 供暖温度国家标准2021
暖气温度标准,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
1、国家规定城市及县城区供热标准是18度-16度以上。
2、暖气温度标准一般根据地区、回水流速、水压、当天的气温而异。主要考虑最后达到的室
温就可以了。国家要求北方的最低供暖室温是:住宅16摄氏度以上,写字楼商场20度以上。但人
身舒适的室温应在25至22摄氏度之间。18度是基本问题。上下可以浮动2度。
国家规定暖气温度标准:
1、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为18℃-2℃,也就是16-20℃。
2、室温标准: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
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3、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
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4、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
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
第一项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