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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分配率多少合适

发布时间: 2022-11-27 02:22:07

❶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计划分配率指的是什么,为什么在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要从出口离岸价格中

  1. 计划分配率=进口总值/出口总值,每年的4月30日前要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从而确定一个分配率,用于以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2. 说白了就是,因为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购入的原材料是免税的,那么在出口的时候要把这部分免税购进的材料从出口总值里扣除,是不予退税的,相应的要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一个抵减,同时要减少免抵退税额,就是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 关于计划分配率,每年4月30日前要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目的就是对上一年用计划分配率计算的两个抵减额做一个调整(用计划分配率计算的数据是虚的,核销就是用实际数据去调整)从而确定下一年度的计划分配率,就是把全年的进料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的原材料除以进料加工贸易手册的出口额(海关已核销)加权平均算出一个分配率,以后每个月凡是属于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退税申报,都按这个分配率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抵减额,直到下一年4月做进料加工核销重新确定计划分配率。

❷ 进口料件手册核销实际分配率超出合理范围

实际分配率= 核销时实际的进口金额/ 实际出口金额 (需要去除退运余料转出内销等)

财务按照手册计划分配率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手册核销结案后,财务核算实际分配率,向税务局办理核销,对于实际分配率和计划分配的差异,实行多退少补。
1、可以加在以后的手册中(也就是用新的手册进);
2、按一般贸易征税进,没多少钱的 以后自己注意就行了。

加工贸易的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的核销等。
简单流程:
首先填写核销申请表。
录入报核申请。
海关报核申请审核。
海关提交的单证:
登记手册。
核销申请表。
进出口报关单原件。
预录入的核销申请表。
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余料申请补税的需提供省外经贸厅核发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如余料继续加工出口,应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结转。
海关经办人员接受报核手册及登记核销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审批后签发台帐核销联系单,等你回执交回,领取结案通知单。海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

❸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一、确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一)确定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1、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计划分配率的确定(1)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已启用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并已申报办理免抵退税的,应于2013年8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确定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最近启用手册的计划进口总额/计划出口总额*100%。(2)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未启用过进料加工贸易手册的,应在2013年8月1日后新启用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并实际发生首笔出口业务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确定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新启用手册的计划进口总额/计划出口总额*100%。2、电子账册计划分配率的确定。(1)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已启用电子账册的,应于2013年8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确定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上一个海关已核销报核周期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若电子账册尚未报核过,则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上一个已核销手册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2)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未启用过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的,应于电子账册启用后实际发生首笔出口业务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确定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上一个已核销手册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3、过渡期未核销手册的清算2013年8月新系统上线后,企业在进行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时,有未核销手(账)册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将会自动根据已确定的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和前期已申报免抵退税出口明细数据,按新实耗法计算出不予免征与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简称“两个抵减额”),与原申报的两个抵减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应调整的两个抵减额的差额并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因此,对有在用手(账)册、未核销手(账)册的企业,应在2012年8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其电子信息。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应同时将《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反馈给企业。企业将两表的反馈信息同时读入系统,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其中,《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计算出来的“两个抵减额”,在下个申报期自动参与免抵退税计算。退税部门应督促企业将税务机关反馈的两表数据及时读入申报系统,参与免抵退税计算。(二)确定2014、2015年度计划分配率1、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计划分配率的确定。(1)上年度有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2014、2015年度计划分配率参照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确认办法。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以最近启用手册或新启用手册的计划进口总额/计划出口总额*100%确定本年度计划分配率,并于上年度手册核销审核通过的次月或新手册启用后实际发生首笔出口业务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2)上年度无进料加工手册核销且有在用手册的,2014、2015年度计划分配率由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自动延用上一年度计划分配率,无需进行人工确认。(3)2012年1月1日起未启用过进料加工手册的,应于新启用进料加工手册并实际发生首笔出口业务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确定年度的计划分配率。其年度计划分配率为新启用手册计划进口总额/计划出口总额*100%。2、电子账册计划分配率的确定。(1)上年度有进料加工电子账册报核周期核销的,2014、2015年度计划分配率参照2013年度计划分配率确认办法。2014、2015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上一个海关已核销报核周期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企业应于电子账册核销审核通过的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2)上年度无进料加工电子账册报核周期核销且有在用电子账册的,2014、2015年度计划分配率由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自动延用上一年度计划分配率,无需进行人工确认。(3)2012年1月1日起未启用过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的,2014、2015年度新启用进料加工电子账册年度计划分配率为上一个已核销手册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企业应于新账册启用后实际发生首笔出口业务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确定年度的计划分配率。(三)确定2016年及以后年度的计划分配率自2016年度开始,确认年度计划分配率严格按照12号公告的办法执行。1、企业在上一年度有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的,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年度核销后,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系统将自动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本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2、企业在上一年度无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且有在用手册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系统将自动延用上一年度的计划分配率,无需进行人工确认。3、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未启用过进料加工手(账)册的,应于新启用手(账)册的实际发生首笔出口业务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确定年度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新启用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新启用手册计划进口总额/计划出口总额*100%;新启用电子账册的年度计划分配率为上一个已核销手册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100%。(四)《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填写规则进料加工企业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电子数据时,使用纸质手册的企业应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海关进料加工手册备案表复印件;使用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通关手册复印件;使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提供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电子账册号、启用第几次报核周期、报核周期起止日期、最近一期已报核周期的实际进出口总额或上一个已核销手册的进出口总额等)。并按以下要求录入《备案表》:1、进料加工手(账)册号:首次填报《备案表》时,对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5日期间已办理过核销的,填写已核销的全部手(账)册号。其中虚拟手(账)册核销的填写虚拟手(账)册号。系统录入时可通过“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录入”模块的“采集备案”确定已核销手(账)册号。上述期间未办理过核销的但有在用手(账)册的,填写在用手(账)册号。没有在用手(账)册的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按照企业2013年6月16日以后首份进料加工手册号填写。2014年、2015年需要再进行手册计划分配率登记的《备案表》填报规则,待总局明确后另行制定。注意:进料加工手(账)册号的填写规则是根据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设置确定的。2013—2015年度进料加工计划进、出口总值及年度计划分配率的确定还是按照本办法第一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执行。2、计划(备案)进口总值:采用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按照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的确认规则,填写相应进料加工手册海关核准的“计划进口总额”,即最近启用手册或新启用手册海关核准的“计划进口总额”;采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按照上一个海关已核销报核周期或上一个已核销手册的实际“进口总额”填写。有两个以上应备案手(账)册的,应将用于计算计划分配率的计划进口总额填写在第一个应备案的手(账)册数据下,其它应备案手(账)册的计划进口总额栏录入0。 3、计划(备案)出口总值:采用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按照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的确认规则,填写相应进料加工手册海关核准的“计划出口总额”,即最近启用手册或新启用手册海关核准的“计划出口总额”;采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按照上一个海关已核销报核周期或上一个已核销手册的“出口总额”填写。有两个以上应备案手(账)册的,应将用于计算计划分配率的计划出口总额填写在第一个应备案的手(账)册数据下,其它应备案手(账)册的计划出口总额栏录入0。

❹ 制造费用的分配率大于一好还是小与一好

通常,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率应小于1。

你要明确分配来源、分配对象以及分配依据,才能正确计算出适用分配率,即分配标准。
分配标准,应按照实际合理确定,不能主观臆断。

❺ 进料加工手册分配率大于150怎么办

1. 该本合同核销时 转多少余料到另本合同
2. 进料退港 : 以该错误申报价值的报关单 同等价值与重量 申请退港出境
再重新进口 并以情况说明书 向海关与税局说明
此方式可行性 先须问税局承办人员 以免又造成第二个问题发生

❻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超过了1怎么办

做错了,重新计算。
如果加工费分配率接近1,说明购进的原材料价值小,相对于加工人工成本材料的费用接近于零,如果材料价值与加工费比例接近于1,则说明加工费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材料价值足够大。材料消耗量的确定,预算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的施工任务所必需消耗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周转性材料的数量标准。从消耗内容看,包括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施工任务必需的各种实体性材料(如标准砖、混凝土、钢筋等)的消耗和各种措施性材料(如模板、脚手架等)的消耗;从引起消耗的因素看,包括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净耗量、发生在施工现场该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合理损耗量及周转性材料的摊销量。

❼ 产品制造费用的分配率应为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各种产品生产工时(或生产工人工资)之和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
产品单位成本=完工产品总成本÷本月完工入库产品数量。
对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如生产车间和分厂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固定资产使用费和维修费等进行的分配。各生产车间和分厂为产品生产而发生的间接计入成本按单位分别归集后,月终就需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该生产单位所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成本间进行分配。
费用/总工时=分配率
再以每个产品的工时去乘分配率就得出每个产品的分配费用了。
企业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根据有关付款凭证,各项要素费用分配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等,将有关费用记入“制造费用”账户及各明细账户有关项目栏。月终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这些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的制造费用项目栏。
制造费用分配的方法有按产品的实用工时比例分配,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按机器工时比例分配,按产品产量比例分配等。季节性生产的企业,为了使单位成本中制造费用不致因为生产的季节性而发生较大的波动,可采取按计划分配率的方法,即根据当月的产量和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本月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年终时再将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与按计划分配率分配的制造费用的差额进行调整。

❽ 进料加工的实际分配率高的话是补税吗

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人民币*(1-计划分配率)*退税率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如果实际分配率高于计划分配率,表示税局退的比实际应退的多,需要退回多退的税款。

❾ 劳动分配率多少算是合理

劳动分配率基准法是以劳动分配率为基础,根据一定的目标用人费,推算出企业所需要达到的目标销货额;或根据一定的目标销货额,推算出可能支出的用人及用人费总额(按比例确定薪酬总额)增长或减少幅度。

劳动分配率是指企业人工成本占企业附加价值的比率。计算附加价值:

扣除法:附加价值=销货(生产)净额-外购部分=销货净额-当期进货成本(直接原材料+购入零配件+外包加工费+间接材料)

相加法:附加价值=利润+人工成本+其他形附加价值的各项费用=利润+人工成本+财务费用+租金+折旧+税收

合理的人工费用率=人工费用/销货额=(净产值/销货额)×(人工费用/净产值)=目标附加价值率×目标劳动分配率

[编辑]劳动分配率基准法的步骤
应用劳动分配率基准法的步骤是:

1、用目标人工费用(也称计划人工费用)和目标净产值(也称计划净产值)及目标劳动分配率(也称计划劳动分配率)三项指标计算出目标销售额(也称计划销售额)

目标销售额=目标人工费用 / 人工费用率=目标人工费用 /(目标净产值率X目标劳动分配率)

2、运用劳动分配率求出合理薪资的增长幅度。具体办法是:在计算上年度和确定本年度目标劳动分配率的基础上,根据本年的目标销售额计算出本年目标人工费用,并计算出薪酬总额的增长幅度。

目标劳动分配率=目标人工费用率/目标净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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