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供暖温度是多少
⑴ 标准供暖温度是多少度
标准供暖温度:
1,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2,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3,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拓展资料
供暖是人类最早发展起来的建筑环境控制技术。人类自从懂得用火以来,为抵御寒冷对生存的威胁,发明了火炕、火炉、火墙、火地等供暖方式,这是最早的供暖设备与系统,有的至今还在被应用。发展到今天,供暖设备与系统,在对人的舒适感和卫生、设备的美观和灵巧、系统和设备的自动控制、系统形式的多样化、能量的有效利用等方面都有着长足的进步。
⑵ 标准供暖温度是多少
根据国家供暖标准相关条例《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国家供暖温度标准为18℃±2℃,即以1
为基准,上下浮动2℃,也就是在16℃和20℃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
国家对室温方面的有关规定:
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室温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
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2、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
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3、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
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
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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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不热的原因
主要原因多是窝气、阀门没开、管线漏水、锅炉出水温度不足等引起的。但是,具体哪里窝气、哪个管线漏水,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因错综复杂。如果暖气片下半部是热的,上半部是凉的,那就是自家暖气片窝气了。
这时找到暖气片顶端左侧或右侧的放气阀,用一字改锥将螺丝拧松,彻底放气后,等到有水喷出,再拧紧即可。但是,如果整个暖气片都不热,有可能是供热管线窝气,需要找专业人员打开阀门放气。
⑶ 供暖温度标准
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官方解释
16℃按国家标准确定
市政管委表示,不低于16℃的供暖服务标准,是按照上世纪80年代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BJ26-86) 和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确定的。
一般居住建筑室内设计温度 16℃-20℃
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 18±2℃
厕所、门厅、走廊设计温度 14℃-16℃
起止日参考了气象资料
按“室外日平均温度小于等于5℃时开始采暖,室外日平均温度大于5℃停止采暖”的规定,综合本市20年的气象统计资料,目前本市采暖系统设计规范确定的冬季采暖小时数为2972小时,约为123天(四个月),冬季采暖时间为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为法定采暖日。
廊坊市热力总公司供热服务承诺
⑷ 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度
国家供暖温度标准为18℃±2℃,即以1为基准,上下浮动2℃,也就是在16℃和20℃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
室温标准: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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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当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时,导致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供热单位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⑸ 供暖入户温度标准是多少
供暖入户温度标准为18度。供暖是指向建筑物供给热量,保持室内一定温度,它是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
供暖有以下三种:
1、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是热力集团把市政热力通过管线输送到用户家中,是清洁且有保证的一种供暖方式。该方式价格便宜,且安全性能相对较高;
2、地板辐射供暖。该方式可以由分户式燃气采暖炉、市政热力管网、小区锅炉房等各种不同方式提供热源。这种供暖方式温度均匀,较为节能,但对管材要求较高,时间长了还会使家具变形;
3、燃气供暖。该方式以天然气为能源,可自行设定供暖时间,分户计量,但存在安全隐患。
中国北方地区冬季供热以煤为主要燃料,但随着供热技术和设备的发展供热方式的多样化,供热能源结构也出现了一些变化。目前,以气、油、电位为供热能源的供热面积在逐年增加,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煤、气、油、电等构筑的供热能源结构渐趋合理,供热收费也日渐市场化,部分地区已出现了按热用量收费的试点小区。
但我国供热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居民缺乏对集中供热的认识和了解,使得集中供热工作开展有很大阻力;热费收缴率偏低,供热企业处于保本微利状态,供热积极性降低,影响供热质量;缺乏对供热设备的规范和,设备质量参差不齐,使得供热实际水平达不到设计标准,浪费严重。同时,我国缺乏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对供热产生的污染没有惩罚措施使得大气污染较为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⑹ 南京市温度
截至目前
在天气预报查得 今天 南京市 温度时 6 -- 16 ℃
以下为截图
⑺ 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14度--18度。各个地方规定是不同的。
例如:《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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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供暖温度超过22°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⑻ 小区供暖正常的供暖温度是多少
小区正常的供暖温度是不能低于18度的。这时候我们人体才感到舒适,如果低于这个温度,就感到冷了。
⑼ 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18℃±2℃。根据《新乡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户室内采暖温度为18℃±2℃,不低于 16℃。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第二十四条: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供热抢修制度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将规范服务的标准、内容、时间向社会公开,接受用户监督。设置报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服务质量和供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因经营企业责任停止向用户供热,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停止供热的时间和当年标准,向用户退还或减收相应的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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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为18℃±2℃的原因:
室内温度过高时,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由于散热不良而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就容易患伤风感冒。
研究证明,冬季室内适宜温度为17℃至22℃。如果室内温度经常在22℃以上,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昏脑胀。
“暖气病”主要是指冬季供暖,因环境和人体干燥缺水而引起的免疫功能和抵抗力的下降,导致人们出现不同程度的内热外寒症状,并能进一步导致感冒发生。供暖期常出现的口干、头晕、嗓子疼、咳嗽、烦躁、皮肤发紧等都属于“暖气病”,希望广大用户能对其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