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协会多少人成立合适
㈠ 请教如何申请道教协会呢
首先要有一份对道教热诚的心,又已具备了相关活动场所和相应的人事组织,而且本地区又尚未有道教协会的组识,如此就可以向上级的道教协会联系一下,请其指导协办。
然后到同级的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提起申请,待其调查考察后就会批复,等待其批复后最后到同级的民政局之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一下就可以成立了。
【具体细节事宜可以到本地的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和民政局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咨询一下。】
㈡ 中国道教协会成立时间
中国道教协会成立于1957年4月,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英文译名是:TAOIST ASSOCIATION OF CHINA。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兴办道教事业,弘扬道教教义,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发扬道教优良传统,传扬道教文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积极作用。全国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是全国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代表会议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会址设在设于全真龙门派祖庭--北京白云观。。
现任中国道教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李光富
副会长:张凤林 黄信阳 黄至安(女) 唐诚青 赖保荣 张金涛 孟崇然(女) 黄至杰 孟至岭 袁志鸿 胡诚林 董崇文 谢荣增 陆文荣 张高澄 吴诚真(女)董中基 张诚达 吉宏忠
秘书长:张凤林(兼)
㈢ 中国道教协会的成立意义
道教是中国固有的宗教,在中国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曾经有着深远的影响。近世以来,由于帝国主义入侵我国以及反动政府的统治,致使道教和全国人民同样的遭受到屈辱,道教文化和我国其他方面的民族文化同样的遭受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国人民被压迫被屈辱的历史,道教徒也获得了研习教义、发扬道教优良传统的良好条件。我们亲眼看到了国家建设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的逐步提高,宗教信仰的自由日益得到了尊重和保护。同时,我们道教徒和全国人民一道,参加了各项爱国运动和保卫世界和平运动。我们以能在爱护祖国和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感到高兴。为了团结全国道教徒在爱护祖国飞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世界和平事业中进一步贡献我们的力量,为了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进一步发扬道教优良传统,我们觉得需要有一个全国性的道教组织。因此,我们发起成立中国道教协会,并于11月下旬在北京举行了发起人会议,成立了筹备机构,负责进行筹备,拟在适当时期邀请诸方道长、各地同玄召开会议,正式成立中国教协会。我们深知德薄能鲜,人少力微,敬望诸方道长、各地同玄积极赞助,热烈支持。
㈣ 、道教协会是政府成立还是道公选举呢
无上天尊 善人万福 道教协会会长 是先在道教里面推选几位有资质有能力的高尊大贤,再从中选举。
㈤ 怎样成立道教协会
呵呵!成立道教协会不是审批的问题。要记住,道教协会的主管局是民宗局,其间要取得主管局的首肯支持才可以进行下列操作。
1、首先成立“某县道教协会筹备小组”将《筹备成立请示》即选定的组长、副组长、成员、会计、出纳等名单分别报到县民宗局和民宗局。取得批文后可以着手成立事宜。
2、拟出代表人选名额、代表产生的程序及筹备工作方案。拟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常务理事、理事的人选,报民宗局。制定《章程草案》以及会议各种文件。报民宗局。《要求成立某县道教协会的请示》分别报送民宗局和民政局。准备注册资金3万,批文下来就可以召开“代表大会了”
3、最后,印章、代码证、银行账户等等做好就行了!
好像是这样。主要是要和民宗局密切沟通,这很重要!有一些步骤可能有些乱,但大致如此!
预祝你们早日申请成功。福生无量!
㈥ 请问万能的网友,县级成立道教协会都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必须在当地有专门的道观,有主持,还有资金,最后要通过各级政府的考核和批准,以及中国道教协会的许可批复。
㈦ 如何加入道教协会
1、提交入会申请书
如果想加入道教协会,是需要写一份申请书的,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是写自己对道教的认识和热爱以及想加入道教协会的原因。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个人提交入会申请书后是需要经过协会理事讨论再决定的,必须满足协会的要求,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3、颁发会员证
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则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有了会员证后就正式的成为道教协会的一员。
(7)道教协会多少人成立合适扩展阅读
各地方的道教协会是道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教徒、信众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由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管,民政局登记。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兴办道教事业,弘扬道教教义,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传扬道教文化,发扬优良传统,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道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
㈧ 我想知道现在道教收人的条件。
年满十八,家人同意【要成为居士不需要】。有初中以上文化。能无犯罪记录。
怎样成为道士
有份很全面的资料,您看看供您参考要看进正一还是全真,这是道教的两大派,规定不太一样关于对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的试行办法( 2001年12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修改通过,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道教协会(关于正一派道士授箓规定》,为满足国外正一派道士宗教信仰的需求,继承传统、完善教制、提高道士素养,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对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的道教宫观(以下简称宫观),由中国道教协会确定。 第三条 宫观对国外正一派道士举办授箓活动,应报授箓方案和申请授箓者的相关资料。由省级道教协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并报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备案。 第四条 宫观对国外正一派道士举办授箓活动,由中国道教协会指导。授箓申请表、箓牒,由中国道教协会印制,授箓箓坛颁发。 第五条 国外正一派道士申请受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道教,信仰纯正,品行端正,持守规戒; (2)皈依“道、经、师”三宝,有道教传统师承法派,拜师入道三年以上,身心健康; (3)熟悉道教基本知识,能依科习诵各阶经诰; (4)了解道教科仪规范,能从事一般的斋醮仪典活动。 第六条 申请受箓程序: 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申请表;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道教组织(或道教界知名人士(及本人度师保举推荐。举办授箓宫观审查并由省级道教协会报请中国道教协会核定,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 申请授箓道士在接到授箓书面通知报到后,经举办授箓宫观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审核并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坛受箓。 第八条 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活动在每年下元节(农历十月十五)举行,报名授箓日期截止为每年的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时间一般为三天,授箓人数不超过200名。 第九条 经箓品秩分别为:初授《太上三五都功经箓》,通《早晚功课经》,诵《道德经》、《度人经》;升授《太上正一盟威经箓》,通正一诸经;加授《上清三洞五雷经箓》,通上清经;加升《上清三洞经箓》,通三洞经。受箓道士的法职道位依《天坛玉格》给凭。 第十条 受箓道士初授三年后可申请升授,升授八年后可申请加授,加授十二年后可申请加升。申请提升经箓品秩者,须通习相应品阶经书,由箓坛大师考察复核,凭道德功行依律循序晋级; 凡申请升授、加授、加升者,须经中国道教协会审核并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举办授箓宫观提名的箓坛传度、监度、保举三大师,经中国道教协会确认后由举办授箓宫观礼聘。 第十二条 受箓道士经传度合格后,授予箓牒。箓牒只作为正一派道士经过授箓传度和从事斋醮活动的凭证。 第十三条 举办授箓的宫观,可按传统向受箓道士收受相应的资费。资费标准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定。 第十四条 受箓道士严重违犯规戒,由举办授箓的宫观表奏除名,向中国道教协会备案。 第十五条 违反本试行办法,未经批准,擅自对国外道士举行授箓活动、印发箓牒的宫观,其授箓活动及所发箓牒均无效,并追究宫观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正一派道士和侨居国外的中国正一派道士在内地宫观受箓,参照本试行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本试行办法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全真派道士传戒的规定( 1989年9月16日中国道教协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修改通过,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道教自身建设,继承道教全真派传戒仪轨,严持教义和规戒,具足正信,纯正道风,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道教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真派道士受戒具备的条件: (1)皈依“道、经、师”三宝,有传统的师承法派; (2)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威仪整洁,身心健康; (3)年龄须在20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出家住观三年以上,蓄发、大领,能习诵《早晚功课经》,本人自愿,经所在宫观考察同意; (4)必须持有身份证明和当地道教协会及所在宫观的推荐证明信,由所在省级道教协会审核推荐。未成立道教协会的地区,可由所在宫观推荐,报上级道教协会审核。 第三条 全真派传戒活动,由中国道教协会组织指导,传戒宫观承办。 第四条 宫观举办传戒活动,须征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由该省级道教协会报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后,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 承办传戒的宫观,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政府登记的道教活动场所; (2)组织健全,管理严谨,道风纯正: (3)有德高望重的方丈任传戒律师; (4)有举行传戒科仪活动的能力; (5)有传戒活动所需的殿堂、斋堂、寮房等法务、生活设施; (6)有颁发给受戒道士的法器和经典; (7)有传戒活动必需的资费。 第六条 传戒宫观提名的戒坛证盟、监戒、保举、演礼、纠仪、提科、登箓、引请八大师,须经中国道教协会确定后由传戒宫观礼聘。第七条 戒坛八大师应具备的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2)已经领受三坛大戒; (3)持戒精严,熟悉道教传戒仪轨; (4)通达典籍,能开导后学; {5}出家入道十年、受戒三年以上。 第八条 申请受戒的全真派道士,须填写中国道教协会印制的申请表,依本规定第三条由中国道教协会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坛受戒,统称戒子。 第九条 全真派传戒分为授大戒和授方便戒两种。戒子亲临戒坛接受传度,称为受大戒;不临坛的受戒道士,统称受方便戒。 第十条 常住宫观多年而年老体弱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临坛的全真派道士,可以受方便戒。 第十一条 全真派道士受方便戒,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要求,经中国道教协会核定,由戒坛按仪轨办理。 第十二条 传戒以《初真戒》三皈、五戒、十戒、女真九戒为基础。参照《中极戒》,《天仙戒》为备存戒条。 第十三条 净戒牒只作为全真派道士经过传戒(包括大戒和方便戒)传度的凭据,由中国道教协会制作,传戒戒坛颁发。 第十四条 宫观传戒按传统程序进行,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天。 第十五条 戒子应向举办传戒宫观交纳相应资费,资费标准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定。 第十六条 戒子放弃道教信仰或严重违规犯戒者,经省级道教协会核准,由当地道教协会收缴净戒牒,并报中国道教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行传戒活动、印发戒牒的道教组织和宫观,其传戒活动及所发戒牒均无效,并追究道教组织和宫观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国外全真派道士在内地宫观求戒,除具备本规定要求的受戒人员条件外,还须携带有效证件以及其所在地有关道教团体、宫观的介绍信,由中国道教协会审定,并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方可人坛受戒。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㈨ 道教的人数大约是多少
中国道教协会正规登记冠巾的全真弟子全国只有1900多人,受过大戒的仅有300人左右.
正一派有多少人.我还不太了解.
㈩ 县市一级的道教协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宗教团体的成立,一是要取得上级宗教团体的支持,二是要取得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三是一个地方不能有重复团体,最后才能在民政部门登记。只要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注册一个道教协会。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