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超过多少不能室外作业
① 温度超过多少度就应该停止户外作业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
编辑本段高温作业工作主要有
冶金工业,包括炼钢、炼铁、轧钢、炼焦等;机械制造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玻璃与耐火工业的窑工、炉工等。此外还有造纸、制糖、砖瓦工业、发电厂、火车和轮船的锅炉间以及潜水舱等,均属高温作业。
国家对高温作业制定有《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
对高温作业工人(包括新工人、临时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
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医务人员应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现中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
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间休息;高温作业车间应设有通风良好的工间休息室。
对炼钢等特殊行业,国家专门制定《冶金企业高温作业职业管理规程》。
除此以外,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如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
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天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② 室外温度低于多少度时应该停止室外作业
室外温度低于3℃停止作业的准备。
③ 夏天室外温度超过多少就不适合户外作业
35度
④ 室内温度40度以上作业劳动法有什么规定吗
应该享受高温补贴,,劳动法没有规定室内多少温度以上可以高温休假,只是规定了室外温度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⑤ 室外温度达到多少度人不宜在外活动
室外温度达到35度不宜在外活动。夏季阳光照耀强度高,对人的皮肤、眼睛都有伤害,所以夏季的中午尽可能少出门。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⑥ 国家规定气温多少度时禁止一切户外活动
国家规定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根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注: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6)温度超过多少不能室外作业扩展阅读:
日常生活中的防暑降温措施
一、避免烈日暴晒:夏日要备好防晒用具,出门前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戴太阳镜、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外出时的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织物,少穿化纤品类服装,以免大量出汗时不能及时散热,引起中暑。
二、进行耐热锻炼,增强抗热能力:对于需要在炎热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可以进行耐热锻炼,促进热习服的建立。
三、合理补充水盐:不断地补充汗液中丢失的水盐,保持机体水盐平衡,是提高机体耐热能力的重要措施。单凭口渴感的饮水量不足以保持体液平衡,因此每次饮水时在满足口渴感以外,应尽量多饮一些。大量出汗时提倡少量多次饮水,以免加重胃肠道负担。
四、保证充足睡眠:夏天日长夜短,气温高,人体新陈代谢旺盛,消耗也大,容易感到疲劳。充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和学习,又是预防中暑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法院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网络-高温防控措施
⑦ 日最高气温达到多少应当停止室外作业
《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⑧ 气温低于多少严禁高处作业
除此以外,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如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
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天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⑨ 劳动法里在几度高温不能室外工作
您问的这个问题,不能一下回答:要付还是不付。
我先说政府的政策规定:
在2007年7月20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总工会发出《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对今年在通知发出前已有的高温日,企业应按本通知规定发放高温季节津贴。
各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行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
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通知》还明确,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并继续做好高温季节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综上所述,您是否符合了上述的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
如果符合了,老板没发高温津贴,老板违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主张您的权利。
如果没有符合,那老板可以不发高温津贴,不发老板没违法。
当然待遇好的单位,没有达到发放的条件而老板发了,或多发了(高于10元的标准),那是另外一个方面,是老板的人性化,是员工的福利。
此回答,不知您是否满意?
⑩ 气温在37度至40度时,室外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多少
2012年7月4日,由多部门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