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血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Ⅰ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另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Ⅱ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大概是多少
现在有一种说法是退休的人去世后还可以领到四十个月的工资,这是真的么?
本文就说一下退休之后,去世了,能得到哪些补偿金。
众所周知,我们年轻时缴纳了社保,其中养老保险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晚年生活的,缴费满十五年之后,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自己缴纳的标准,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如果你只知道这些,那还不够,社保功能可仅是这些。缴纳社保之后,不仅我们每个月能拿到养老金,还有在去世之后,为亲人子女留下一份生活的补助。这些都已经明确写入了社保的规定,也是政策层面国家对个人以及家庭的关爱和保障。
那退休人员通过社保账户能领取到那些费用呢?
可以领取的补助主要有3项
首先是根据社保法规定,每个人交社保时缴存了很多,如果去世了,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没有领取的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领取完了,个人还健在,那么国家就会通过社保统筹账户补贴等额的养老金,确保个人的养老金发放待遇不变。
与之相应的,这种情况下人去世了,那个人账户就没有养老金可以继承了。
第二个待遇就是丧葬费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丧葬费,是我们国家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凡是参加基本养老险的个人,因病且非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这个主要是为了帮助去世人员的亲属发放的补助费,丧葬费的多少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有些城市采取固定额度的方式,就是一个固定的补助金额,大家都一样。比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费补助开支标准的通知》里规定,北京市丧葬费补助费不分职务等级,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为五千,这就是采取的固定额度方式。
还有很多地方是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挂钩,平均如果工资上浮调整了,那这个补助的费用也跟着上浮调整。相对来说还是和社平工资挂钩更划算,毕竟社平工资是会不断增长的。
第二三个补助就是一次性抚恤金,也有的地方叫做一次性救济金,这个基本上是没有国家统一标准的,具体标准在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规定,直系亲属为一人者发放六个月本人的月工资,2人者发放9个月本人的月工资,3人及3人以上者发放十二个月本人月工资。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里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是二十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公务员为四十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而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并不统一,按照各地的规定来执行。这几项待遇都是退休人员离世后,国家社保部门会给予一些费用的补助。但是因为这些待遇的标准因为各地发展水平不一,二导致具体金额千差万别。如果想了解当地的最新政策,最好要问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他们会给大家更详细的介绍。
Ⅲ 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死者家属、残疾人和职工的费用。劳动者因工伤被认定为残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辞职,需要食品、生活救助的,发给残疾抚恤金,直至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目前,社会保障养老金标准还没有最新的规定,养老金标准参照以前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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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丧葬抚恤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如果企业退休职工是因工伤死亡,则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Ⅳ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021
您好,抚恤金发放标准的内容是: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一、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内容?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据了解,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抚恤金发放的标准在进行了重新的修订。对于之前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对于已经不顺应社会脚步的条款进行了删减和较大的改动。基本的规则在其中都能找到参考,如果有未涉及到的问题请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Ⅵ 抚恤金发放标准
http://www.xzjh-19790217.com/?uid-1-action-viewspace-itemid-10
根据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的审批确认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由所在单位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县处级)审批确认,具体认定条件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发放,因公牺牲标准按其基本工资额的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此为最新标准。
你只要提供死亡证明后,由你爷爷单位单位政工去社保部门办理此事,从档案存放地(领导干部去组织部,一般人员去人事部们)一查就知道了。基本工资是从他退休时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基础工资四项之和,再加上以后历年关于这四项工资的调增部分。
Ⅶ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和时间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