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多少
1. 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免征额。
2011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多少扩展阅读:
草案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条规定,也就是媒体所说的,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7年间,平均工资在不断上涨,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上调,才能减少中低收入者的压力,增加这部分人到手的实际收入。
为什么个税起征点要提高到5000元?依据何在?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认为,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看个税,不能单纯考虑一方面因素,而要综合考虑各方面要求。起征点除了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情况外,还要考虑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直接税发挥调整收入分配的功能。
“虽然有人觉得5000元的标准离预想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算一下,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基本减除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可能你以前适用的是10%的税率,个税法修改以后就适用3%的税率,这是一个综合减税的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指出,这次个税改革的主导思想之一,就是要给中低收入者减税,但与以往几次改革不同的是,这次减税并不是单纯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而是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将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了近43%。
二是加进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从而使费用扣除标准从过去的“一刀切”变成个性化的费用扣除,让税前扣除标准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三是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拓宽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如以前3%的税率只适用每月0-1500元的应税所得,修改后适用于0-3000元的应税所得。应当说,这次三管齐下的减税措施也是个税法修改的亮点之一。
2. 请问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什么
【个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税率表】
税率表一: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00
3.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 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上税标准是五千元,个人所得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超过五千的,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5.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是多少
现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免税所得额)为5000元/月。
6.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2020个人所得税新标准可以概括如下:首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五千元,也就是每年六万元。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还需要减去专项扣除等项目。然后,应纳税所得额实行超额累进的计算方法,工资范围在五千至八千元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百分之三;工资范围在八千与一万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百分之十;工资在一万七与三万之间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7. 现在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多少
月工资超过5000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是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多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8. 请问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返 回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2000
特殊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可以享受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2000-2800
相关问题
1.税法对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的规定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2、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3、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规定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4、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税规定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所附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9. 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是多少
1、法律对象: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个人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收入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同胞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在中国获得收入。
2、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为: 1、子女教育一般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人作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各按50%进行扣除。 2、属于继续教育学历的,按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如果是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进行定额的扣除。 3、在实际发生房屋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4、住房可按城市的不同,分别可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个人负担如果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则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清缴时,在80000元的限额内根据实际进行实扣。 6、年满60周岁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赡养人是独生子女的,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如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可超过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