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基本工资多少
❶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22
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月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适用范围: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
❷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22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22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22年4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注: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❸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22
2022年4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注: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
费部分。
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项,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平均值为1865元。与之前标准相比,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
福建各省市按各自情况执行不同档位的工资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厦门6个区均执行第一档的要求,也就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另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都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
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❹ 2021年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
2021年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800元。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从2021年开始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700元调至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至18.5元。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❺ 厦门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22年4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❻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21
2021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2020年1月1日起,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适用范围包括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从公布的标准来看,目前,厦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全省最高。
一般每年6月会发布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2021年应该使用2020年平均工资,这个数据会在2021年6月前后发布,在发布前都用2019年平均工资数据。2019年最新平均工资发布在2020年6月1号已经发布。2019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193元,与2018年相比,名义增长14.7%。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97779元,同比名义增长14.8%。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二)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号)同时废止。
❼ 厦门基本工资2022最新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700元调至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至18.5元。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包含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❽ 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对劳动者的工资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包含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最低工资标准要剔除哪些项目,(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❾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22
法律分析:2020年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包含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调整后的四川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4元/小时、11.1元/小时、12.1元/小时、12.6元/小时。还有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每日46元)、1070元(每日49.2元)等四个档次。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