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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3-01-20 13:29:27

❶ 重磅新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出炉

11月4日下午,全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其中议程之一,是介绍《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主要内容。《办法》提出按照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品质提升、合理保障、严格管理五大原则,规范全市农民安居房建设行为,引导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市领导梁维东、肖亚非、骆招群、潘新潮、郑琳、杨东来、刘杰等出席会议。

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的,应符合以下建设标准:

(一)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合计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面积的4倍,农房建筑正射投影不得超出宅基地用地红线。

(二)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6米。首层及以上楼层主动退让用于院落、绿地、停车设施等的,符合总建筑面积要求的,允许层数限制放宽至不超过6层,高度不超过23米。

(三)允许建设顶层梯房,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米(需安装电梯设备的区域除外)。对采用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推荐设计方案的,梯房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高度;对不采用的,梯房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须计入总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高度。

(四)建筑形式原则上应采用坡屋顶或半坡屋顶,高度不计入总建筑高度。

(五)应按要求预留消防通道和建筑间距。

(六)临街农房应退让道路红线。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的,其建筑结构及施工范围不得超出相邻道路(含绿化带)红线。

注重农房风貌提升,避免“千村一面”

《办法》提出,各镇街应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乡村风貌导则,结合周边环境、自然肌理、传统文化、建筑风貌元素等,以镇街为单位组织编制具有岭南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供建房家庭选用。农房设计应注重地域特色与和谐统一,对农房外立面的材质、色调、风格作出明确指引,因地制宜采用院落式、骑楼式、公寓式等建筑形态,避免“千村一面”。鼓励村(社区)通过“村规民约”引导村民采用设计通用图集推荐的设计方案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做好风貌管控,形成统一风格。

鼓励自建和统建相结合,由各镇街、村(社区)积极引导推动农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打造高品质的连片农房小区。

鼓励各镇街根据发展需要划定辖区农房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

明确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办法》要求,各镇街要将农房违建纳入镇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多部门的联合巡查制止和快速处置机制、违建施工禁止供水供电机制。将农房违建发现上报作为“智网工程”入格事项,并建立农房违建有奖举报机制。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要将农房建设守法依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并对失信主体依法开展惩戒。

依托2019年底全市三维航拍地图数据,建立全市三维航拍地图数据定期更新和比对抽查机制。经比对发现本办法出台后仍有农房新增违建或仍发生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等行为的,且经认定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作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理。

在镇街领导干部相关考核、绩效管理等工作中对农房违建管控情况予以客观考量,并作为村(社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本办法出台后仍出现农房新增违建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来源:东莞阳光网

❷ 四川省农村宅基地每一户,一人的住房规定面积是多少平方米

一人住房面具为没人20-30平方米。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第五十三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需新占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申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因迁居等原因,空出的旧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并统一安排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安居区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扩展阅读:

宅基地面积计算方式:

1、房屋层高计算修建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2、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修建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辨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资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则处置。

3、斜面构造屋顶房屋屋顶为斜面构造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修建面积。

4、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核心程度投影超越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程度投影计算修建面积。

5、变形缝,室内恣意一边相通,具有房屋的普通条件,并能正常应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修建面积。

6、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修建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修建面积。

7、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修建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管能否应用均不再计算修建面积。

8、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维护构造,均不计算修建面积。

9、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修建面积均按《房产测量标准》中多层房屋修建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则执行。

10、与室内不相通的相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计算修建面积。

11、室外楼梯的修建面积,按其在各楼层程度投影面积之和计算。不计入房屋修建面积的:首先对楼梯已计算修建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管能否应用,均不再计算修建面积。

其次,对公共通道,如: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维护构造,均不计算修建面积。另外与室内不相通的相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计算修建面积。

❸ 农村两个儿子没分户造新房能做多少面积

你家在哪个地区?每个地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有按户限制宅基地面积的,也有按人口限制宅基地面积的。

比如上海规定,农户建房的用地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5人户及5人以下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二)6人户及6人以上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标准范围内,根据户内人数情况,确定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的具体标准。对于宅基地原址翻建、易地新建的,相关标准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比如重庆规定,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比如四川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比如浙江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比如陕西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城市郊区每户不超过一百三十三平方米(>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平方米(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六十七平方米(四分)。

❹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是多少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四川的标准是: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镇每人不得超过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❺ 农村宅基地多少面积算标准

中国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分为小户、中户和大户。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❻ 2020年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那么,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各地具体标准是多少呢?

青海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加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农(牧)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为:(一)城市郊区及县辖镇郊区,每户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其他地区,水地不得超过二百五十平方米,旱地不得超过三百平方米;非耕地不得超过三百五十平方米;(三)牧区的固定居民点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平方米。宅基地申请条件和批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广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一)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二)丘陵地区、山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北京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标准,近郊区以及远郊区人多地少的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3 亩。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原有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2020年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综上,各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是不同的,具体可查看当地的实施办法。

❼ 四川省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市区规划区内的每户大概六十平方米;市区规划区外的每户大概八十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❽ 东莞农民安居房建设标准

法律分析: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合计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6米。

法律依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农房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约用地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严禁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严禁占用耕地建设农房及超标准使用宅基地。鼓励集中上楼和旧村连片改造,引导农房有序开发建设,对宅基地和农房实行总量锁定和台账管理。

(二)依法依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的,均应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三)品质提升原则。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定规划的引领作用,合理布局交通、公共设施和绿地,有效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突出抓好农房建设的风貌引导,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全面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四)合理保障原则。合理考虑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科学设定农房保障权益标准,优化“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强化对无房、简易房、危房或住房困难村(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的兜底保障,确保户有所居。

(五)严格管理原则。强化市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镇街、村(社区)属地主体责任,构建全市农房建设“一盘棋”管理格局。依托三维航拍地图数据,健全农房建设审批监管,加快实现规范审批、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农房违法建设和转让、“小产权房”等非法行为。

❾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农村家庭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小户3人以下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75㎡;中户4-5人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10㎡;大户6人以上,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25㎡。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1、申请
农村家庭建房,需要向村民小组或是村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用地出处及理由,同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初审
村民小组与村委会对村民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初步审核,并在宣传栏上向村民公示没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表格里填写意见、签名盖章并送至乡(镇)国土。

3、审核
乡(镇)国土所安排人员前往现场,实地审核村民的条件、拟用地是不是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确定符合要求的,乡(镇)国土所上交政府单位会议研讨同意后,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向县(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4、批准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上报的宅基地审批申请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以及花名册等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5、颁证
拟用地建成后,乡(镇)国土所安排人员前往现场,实地调查,看村民是否根据批准的地点、面积以及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备案确权,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的全部内容,大家是否都了解了呢?希望小编的介绍能为大家带来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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