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保险长多少钱一个月
㈠ 北京代缴社保一个月多少钱
2019年,北京市五险每个月费用加到一起,每个月个人最低缴纳:407.41元,最高缴纳:2488.05元,企业每个月最低缴纳:1229.01元,最高缴纳:7057.07元。
1、养老保险
在社保缴纳中,养老保险占比较大,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而根据2019年的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613元,上限为23565元。最低缴费金额为单位578.08元,个人289.04元;最高缴费金额为单位3770.40元,个人1885.20元。
2、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另外加上3块钱的大病统筹。根据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5557元,上限为27786元。最低缴费金额为单位555.70元,个人111.14元;最高缴费金额为单位2778.60元,个人555.72元。
3、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0.8%,个人缴纳0%。根据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5557元,上限为27786元。最低缴费金额为单位44.46元,个人0元;最高缴费金额为单位222.29元,个人0元。
4、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0.4%,个人缴纳0%。根据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713元,上限为23565元。最低缴费金额为单位18.86元,个人0元;最高缴费金额为单位94.26元,个人0元。
5、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0.8%,个人缴纳0.2%。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613元,上限为23565元。最低缴费金额为单位28.91元,个人7.23元;最高缴费金额为单位188.52元,个人47.13元。
(1)北京企业保险长多少钱一个月扩展阅读:
不管是职业者还是离职创业者,都需要缴纳社保。在北京,社保与买房、买车、积分落户或者是小孩上学都有紧密联系,所以社保不能断缴,因为一旦断缴就会影响前述福利政策,尤其是外地人员。所以一旦面临社保断缴,一定要提前处理社保缴纳的问题,比如找社保代缴公司进行缴纳。
㈡ 北京社保每月多少钱呢
在2021年7月份,由于北京相关险种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536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996.92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565.80元。
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北京单位缴费部分增加226.41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159.33元,总计增加385.74元。
其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5%——26.8元,医疗保险的2%——107.2元和养老保险的8%——428元,大病补充医疗的3元,共计565.8元。
而企业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生育保险的0.8%——42.88元,工伤保险的0.4%——21.44元,失业保险的0.50%——26.8元,医疗保险的9%——482.4元,和养老保险的16%——875.6元,共计1431.12元。
㈢ 北京公司上的养老保险一般多少钱一个月
北京公司上的养老保险一般每月以你个人工资为基数个人缴纳8%,公司也要照这个基数缴纳20%,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580元/月(即个人缴费不会少于46.40元/月,公司缴费最少不得少于116元/月)。
现在交纳养老保险,将来退休以后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个人养老金的多少与个人现在的缴费基数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多少有关,多缴多得。
㈣ 企业社保缴费多少钱一个月
职工社保一个月需要交1253元左右,自费社保一年需要交15036元左右,个人交灵活就业的社保的话,每月总共:948.73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80-29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00-6000元不等。社保每个月要交的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总的计算公式:社保月缴费金额=用人单位月缴费金额+职工个人月缴费金额
用人单位月缴费金额=用人单位社保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社保比例
职工个人月缴费金额=职工个人社保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社保比例
一、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二、社保月缴费基数是什么?
通常所指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来定的,一般按照平均工资的60%到300%为相应的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根据职工的收入所得而定,其中包括了在职期间,在用人单位得到的基本的工资,因业绩所得的奖金,以及分红、年终奖,甚至其中的一些津贴等,都算在其中。在你所需要交纳社保费用中,需要明确的是,这个基数是有相关的上限和下限的。
三、社保比例是多少?
社保比例通常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