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工资底薪多少钱
❶ 昆山最低工资标准2022
导读:昆山底薪最新标准是按照一个月2020元。因为这个是属于最低的工资标准,同时需要进行注意的,就是劳动者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之下,那么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关于底薪进行协商来进行处理的,之后双方就必须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来支付底薪。
昆山底薪2022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昆山底薪最新标准是什么?
1、昆山底薪最新标准是按照一个月20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岁末年初的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二、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进入单位工作的话,那么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一下劳动报酬。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是不能够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❷ 昆山最低工资是多少
法律分析:昆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扣掉社保前的金额,社会保险的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单位缴交的,一部分是个人缴交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其实包含了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内。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能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有明确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领取的工资是可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❸ 昆山最低工资标准2022
昆山最低工资标准2022如下:
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
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❹ 昆山最低标准工资2022
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昆山市是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为2280元。苏州市人社局发布消息,苏州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20元/月调整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8.5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近年来,苏州通过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筑起保障和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底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在促进富民增收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带动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促进居民收入整体水平稳步提升,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劳动力资源,更好满足苏州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尤其对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此外,还有利于激励和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集聚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规定,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综上所述苏州市人社局发布消息,苏州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20元/月调整为2280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❺ 昆山底薪2021最新标准
法律分析: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广东省的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千万损失的证据。
❻ 昆山最低工资标准
昆山最低工资标准是这样的:
1、全日制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282元,用人单位在招录全职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说明情况;
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22元,用人单位招录小时工的,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