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多少钱一个月
‘壹’ 大专生贫困补助多少钱一个月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
对到我省三类到五类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一定期限后,对其用国家助学贷款缴纳的学费进行分阶段代偿,代偿额度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不能超过本人当年实际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