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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投产验收多少分算高标准

发布时间: 2023-04-24 04:04:19

① 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细则(评分细则)

计分方法

1、单项考评计分,按《考核评定表》,不计负分。

2、总分计分按下列公式:(方括号内数据为空项分系数) 总分=各项目实乱猜启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评定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



(1)达标投产验收多少分算高标准扩展阅读

评审组织单位收到危化品企业的达标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企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及时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评审组织单位受理危化品企业的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选定评审单位并向其转交危化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评审单位应将评审资料存档,包括技术服务合同、评审通知、诊断报告、评审计划、评审记录、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评审报告、企业申请资料等。

初次评审未达到兆厅危化品企业申请等级(申请三级除外)的,评审单位哗如应提出申请企业实际达到等级的建议,将建议和评审报告一并提交给评审组织单位。初次评审未达到三级企业标准的,经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②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由什么机构颁发

DL 5277-2012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败喊验收规程,电力行业标判枯租准,由中国掘兆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国家能源局发布。

③ 化工企业达标验收是什么意思

化工企业达标验收的意思是建设完工的化工企业通过各种验收达到了可以生产化产品的标准已经可以投产了。

④ 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标准


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施工效率以及工程质量。中达咨询就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和大家说明一下。
1 目的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公司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控控制,切实解决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现场安全施工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等制定本管理要点,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争创国内电力工程建设一流安全施工工地,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承担*******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建设、设计、施工、设备厂家、调试运行、监理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管理。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的各级领导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经营理念,不断完善安全、卫生条件,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施工,并接受*******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但不代替各施工单位的正常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程,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各单位各级行政一旅运把手是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亦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引用标准
3.1.1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3.1.2 《中国*******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技术及管理要点》;
3.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
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1.7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监理管理;
3.2.3档案管理;
3.2.4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5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培卜责人,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安全目标
*******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的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合约。本工程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6.1.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1.2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1.3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6.1.4 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6.1.5 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6.1.6 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6.1.7 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6.1.8 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6.1.9 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率不超过1‰,负伤率不超过2‰。
6.1.10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
6.1.11 创全国电力行业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安全监督
6.2.1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以*******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为主任的,监理公司和各主要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参加的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委员会。成立以*******热电有限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监理公司和各施工单位主管工程的副职、安监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
安全委员会配镇穗成员与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应在安委会统一布置、统一指挥下开展安全施工检查活动和安全监察工作。
6.2.2 安全委员会职责:
6.2.2.1 全面负责整个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其组成成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各单位应重点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明确目标和责任责任,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安全监察机构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标准,并负责监督执行。
6.2.2.2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6.2.2.3 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
6.2.2.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研究对安全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清退出场等处理。
6.2.2.5 安全委员会成员在现场,均能行使监督权,经济处罚指令权。
6.2.2.6 参加施工现场的死亡事故调查分析,及时了解各单位发生事故情况,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制定措施,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6.2.3 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6.2.3.1 日常的安全施工管理,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牵头,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参加进行工作,*******项目公司安监部参加协调小组的工作和一些较大的协调工作会议等。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报告本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
6.2.3.2 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6.2.3.3 负责监督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监督各单位工器具、起重机具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
6.2.3.4 具体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6.2.3.5 参加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3.6 负责监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6.2.3.7 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6.2.3.8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安全施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2.3.9 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简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6.2.4 职权
6.2.4.1 *******项目公司、监理单位的安全委员会成员、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长、付组长和*******项目公司安监专职、监理单位安监专职有权对违章现象与整改工程随时下发罚款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
6.2.4.2 安全委员会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奖罚只对各单位,对具体人员的处罚由各单位进行落实,安全委员会与协调领导小组有权随时过问对违章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6.2.4.3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单位写出奖励工程及有关情况,报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安监部,确认后核定奖励金额,经安全委员会批准,给予奖励。
6.2.4.4 安全委员会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违章、违纪及影响安全施工的各种现象,有权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6.2.4.5 安全委员会在本工程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根据工程建设和试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可分别进行批评、通报、经济处罚、扣留工程进度款或停工整顿、终止施工合同等。
6.2.4.6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必须经*******项目公司安监部会签后,才能支付尾款。
6.2.4.7 享有《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中赋予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与人员的职权。
6.2.5 监理单位设立安全组,原则上不得少于6人并兼顾各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管人。
6.2.6 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监察科(或相应机构,人数不少于5人),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外协队伍设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配备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低于职工总数的3%。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设置兼职安全人员。
安全管理
6.3.1 工程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按施工管理程序办事。
6.3.2 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实现快速、优质、低耗、达标投产。
6.3.3 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三项机制。
6.3.4 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负责制订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强安全管理并贯彻落实。
6.3.5 企业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工程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6.3.6 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消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因素,坚决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在组织施工中树立“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积极抓好预测预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3.7 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要有严、细、实、稳的工作作风。
6.3.8 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在施工中认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化。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及“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6.3.9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的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标准和台帐,认真填报帐、表、册、卡,作到记录及时准确,有据可查。
6.3.10 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形成以工程*******项目公司为中心,以*******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首的行政指挥体系;以书记为首的政治思想保证体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保证体系;以安监部为首的安全监察体系。做到各尽其责,共同负责。
6.3.11 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6.3.12 认真抓好劳动者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全员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必须培训合格,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和安全施工意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进激励机制,加强员工岗位专业安全素质的培训,把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还要利用事故通报,快报,安全简报等对员工进行典型事故实例教育。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3.13 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任何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实(严格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结合施工生产任务,认真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对大型工程、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工程,*******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部必须监督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严把措施的编、审、交底和签字关,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实施;对进入或涉及发电生产区域的施工作业,必须到发电运行单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必须在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费中预扣总价的1%作安全施工保证金。
6.3.14 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和《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到同正式职工一样对待,一样培训,一样严格要求,一样管理,严把三关:资质审查关(包括身体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关;考试合格审查关。并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民工和临时工,包工队的安全职责,各单位在*******项目公司安监部指导下建立含民工、临时工在内的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档案,按安全管理三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归口*******项目公司安监部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调规”规定履行手续,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杜绝民工和临时工的伤亡事故,切实实现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全员的安全零目标。
6.3.15 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立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指导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科技水平。
6.3.16 坚持安全例会标准,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工作会和安全专业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6.3.17 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必须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认真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严格执行班组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和“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标准。
6.3.18 加强对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力度,严格控制习惯性违章,以违章零目标确保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6.3.19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现场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升降电梯及大中型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符合劳动与安监部的规定,将其台帐报*******项目公司与监理公司,随时接受查验;各种吊装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搅拌机、木工机械的各种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活、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
6.3.20 加强工程的开工管理。对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示符合要求,施工人员配戴上岗证,安全帽应按单位统一编号,并对安全帽颜色作统一规定。所有工程开工报告须经中国*******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会签。否则,工程不能开工。
6.3.21 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配电箱必须设可靠漏电保护装置。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有证电工操作;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6.3.22 认真落实*******公司《火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
6.3.23 企业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6.3.24 企业应对参加施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6.3.25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6.3.26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6.3.27 行人、车辆等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
6.3.28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6.3.29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6.3.30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6.3.31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6.3.32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6.3.33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6.3.34 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它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机、1211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6.3.35 工程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3.36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傍山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的防强风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6.3.37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6.3.38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6.3.39 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坚持“安全一票否决权”和“重奖重罚”的原则,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触电和职业卫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3.40 严格事故统计报告标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6.3.41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3.42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3.43 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火电工程施工现场专业安全检查表”,强化对现场的安全检查,搞好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6.3.27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符合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施工总平面划分及管理规定
6.4.1划分原则
6.4.1.1按施工合同范围划分,凡是合同范围内的,其区域的安全施工管理由合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材料的堆放、施工机具布置严格按*******项目公司批准的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安排。
6.4.1.2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施工生活区由各自施工单位负责。
6.4.1.3土建与安装按交安时间范围划分。交安前由土建单位负责,交安后由安装单位负责。
6.4.2管理办法
6.4.2.1区域总负责制,谁的责任区由谁总负责。
6.4.2.2施工单位进入另一个施工单位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办理进出场手续。
6.4.2.3进出场手续由进入单位填报施工内容、施工区域、场地情况、材料、机具的堆放布置和退场恢复情况等。责任区单位签字同意后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和安监部,未办理手续,责任区单位有权报*******项目公司的工程和安监部不承认其工程量,直到责任区单位同意为止。
6.4.2.4土建交安时,必须填报交安范围区域,由安装单位签字认可,交安区域移交给安装单位负责。
6.4.3施工阶段现场管理
6.4.3.1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挂置安全施工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安全员的标牌。
6.4.3.2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工作条件。
6.4.3.3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6.4.3.4施工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时,必须经*******项目公司工程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主要安装施工单位还应布置必要的消防管道。施工单位必备需要的消防器材。
6.4.3.5开挖区和施工区必须设有围栏只允许留一个进出口,执行封闭式管理。
6.4.3.6建筑、安装工程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6.4.3.7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
6.4.3.8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栏杆或盖板,临时性栏杆和栏绳应是红、白相间隔的标示,并挂有安全警示牌。
6.4.3.9经常开展各级安全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6.4.4启动阶段的安全管理
6.4.4.1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对整套启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6.4.4.2启动试运大纲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得到批准。启动试运措施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启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启动试运前必须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启委会,审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未达到启动试运必备的安全条件不许启动。
6.4.4.3主厂房和燃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己能正常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6.4.4.4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要符合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戴相应的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规定
6.5.1参加本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
6.5.2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经批准后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6.5.3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等施工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先送监理单位审查,再报*******项目公司工程、安监等部门备案,并接受*******项目公司工程、安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5.4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
6.5.4.1所有施工活动如无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严禁布置施工,否则,视为违章施工。
6.5.4.2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面交底,其余工程的安全措施全部由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
6.5.4.3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6.5.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工程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6.5.5.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6.5.5.2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
6.5.5.3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5.6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6.5.7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8对相同施工工程的重复施工,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6.5.9坚持班前安全会,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本班中的安全情况,表扬好的做法,批评违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
安全例会
6.6.1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6.6.2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6.6.2.1及时传达上级及*******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6.6.2.2了解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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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瓦斯抽放达标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煤矿瓦斯抽放必须符合以下四方面要求:

1、多措并举

多措并举指的是地面抽采、井下抽采和投产前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方法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加以选择。

2、应抽尽抽

应抽尽抽指的是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应当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瓦斯含量。

3、抽采平衡

抽采平衡指的是矿井瓦斯抽放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4、效果达标

效果达标指的是通过抽采时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如下规定要求: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Q/(m³/min) 工作面抽采率/%

5≤Q<10 ≥20

10≤Q<20 ≥30

20≤Q<40 ≥40

40≤Q<70 ≥50

70≤Q<100 ≥60

100≤Q ≥70

(5)达标投产验收多少分算高标准扩展阅读:

瓦斯抽放方法按瓦斯来源不同,可分三类:

1、抽放开采煤层本身的瓦斯。开采高沼气厚煤层时,瓦斯主要来自开采层本身。抚顺煤矿在煤巷掘进前,从底板岩石巷道打钻穿透煤层,钻孔中插入钢管并将孔口周围密封,瓦斯从插管中抽出。因抽放超前于掘进、回采,使采掘工作减少了瓦斯威胁,此法又称“钻孔预抽瓦斯”。

2、抽放邻近煤层中的瓦斯。在多煤层矿井,用长壁工作面回采时,顶底板岩层和煤层(包括可采层与不可采层)卸压,瓦斯流动性增加,大量涌入工作面,危害生产。通常在回采前打钻孔到顶板或底板的邻近煤层,回采后瓦斯大量流入钻孔,通过孔口插管,将瓦斯抽出。

3、抽放采空区的瓦斯。有的矿井采空区大量涌出瓦斯,可在采空区周围密闭墙上插入钢管;也可以从巷道向采空区打钻孔,抽放瓦斯。

⑥ 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施工组织

A: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总设计等资料编写的,由于许多电气设备还未到货,在厂家技术资料缺乏的情况下,本专业组织设计一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详细的资料将在以后编写的施工技术措施中逐步完善。编制依据:1.2.1托克托发电厂三期工程#6机组施工招标文件1.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2002-09-16)1.2.3《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1981-11-17)1.2.4已批准的“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电厂三期2×600MW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1.2.5原电力工业部标准“电气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1.2.6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1.2.7原能源部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2.8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2.9部分设备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安装图10《电力工程设计手册》B:1.编制依据⑴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⑵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项目工期定额》—1997⑶陕西国华锦界煤电工程A标段(#1机组主厂房区域)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初设图纸及附件⑷陕西国华锦界煤电工程A标段(#1机组主厂房区域)建筑安装工程投标文件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质量手册》BPCC-QA-C-2001⑹北京电力建设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BPCC-OEP-A-2002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⑻《电力闭猛腊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⑼《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考核标准》⑽《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轿滑2001⑾《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⑿《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⒀北京电力建设公司《火电建设起重机应用手册》⒁CC2500履带式起重机性能手册及吊车图纸⒂FZQ1250塔式起重机性能手册及吊车图纸⒃以往大型火电机组施工经验C:7.1.1施工组知空织设计编制依据原电力工业部《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河北国华定洲电厂工程《A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北京电力建设公司《质量保证手册》BPCC-QA-B-1999北京电力建设公司《火电建设起重机应用手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考核标准》《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北京电力建设公司(1995)671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这是我们几个电厂的施组编制依据。你参考一下。

⑦ 达标投产的必备条件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的必备条件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设计,全部完成建筑和安装工程,通过质量验与质量监督;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经处理完毕。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较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大垮(坍)事故和重大境污染事故。

按照相关规定全部完成调整试验、启动试运与性能试验工作,并移交生产。

达标投产的作用

达标投产是电力行业的一项特色管理工作,也是电力行业申报优质工程前的一个必备条件,它涉及的内容范围较广,要求系统地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一个综合评价。

之所以电力行业提倡达标投产,是因为实践证明,通过该活动的开展,能有效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文明施洞则工和整体移交水平,能贯彻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要求,使每一个环节都处于可控、受控状态。开展达标投产工作,降低了工程建设宴颤衫的风险,确保工程长期安全稳定的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不可估量晌腔的贡献。

⑧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当此办法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孟庄热电厂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第四条 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二章 质量目标

第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目标是:

(一)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二)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机组达标投产;

(四)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第三章 建设各方的职责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对所监理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三)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四)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五)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六)组织检查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七)签发质量签证;

(八)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施工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九)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十)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指衡首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第七条 施工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含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技术工种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四)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五)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报设计单位,经确认后施工;

(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唯数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七)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八)定期向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九)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十)对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或返修,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调试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调试质量负责,调试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调试质量管理体系;

(二)编制调试大纲,并在其中明确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必须按照调试规程、调试工作技术标准、调试大纲进行调试,对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机组分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

(四)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提出调试报告(总结);

(五)建立、健全调试工作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准拦仿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现场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对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的现场行政负责人,应保证其质量的检测、控制和管理部门能独立行使职能。

第四章 项目质量管理

第十条 设计优化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型结构等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充分考虑当前施工技术水平对工程安全的'影响。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配套,人员相对稳定,至少应有一名负责人常驻工地。设计代表机构负责人一般应由设计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含副职)担任。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文件施工,并按有关制度、文件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充分发挥质量保证体系和三级质检机构的作用,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控制好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工程质量,通过过程质量控制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机构及其配备的人员应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应责权统一,专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相对稳定;各级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监理单位应对有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及检验程序,弄虚作假的人员,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实行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控制时,应始终坚持"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的方针,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坚持事前检查和过程控制,防范质量事故于未然;坚持施工全过程监理,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加强对特殊过程的工艺控制;对达不到施工质量控制目的的作业指导文件,监理单位有权拒绝。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或有违规施工行为,有权命令停工或返工,对不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或施工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撤换。

第十六条 在采购材料和设备时,要依法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证和违约处罚条款。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技术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材料、设备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特殊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对重要设备制造应建立设计联络会制度,以便协调设备制造和设计出图工作,设计联络会应由业主单位组织并邀请设计、监理、设备供应(或物资代理)、生产厂家、施工等单位参加。

第十八条 供货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 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进货监督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业主单位应委托物资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严禁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规范的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中。

第二十条 材料、设备的运输单位应作好运输组织,优化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对重要的工程材料、设备应安排专人押运。

第二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保管单位应根据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检验状态和保管要求,修建必要的仓储设施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业务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材料、设备的管理制度。

在材料、设备发放给使用单位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档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同文件资料;

(二)工厂试验、检验、监造记录和报告;

(三)进场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

(四)运输和验收交接记录;

(五)保管、保养记录;

(六)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

(七)材料、设备使用和安装调试记录。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应重视工程的施工工艺及观感质量,努力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整体工艺水平以及设备制造工艺水平。在质量等级评定中,观感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不能评为"优良工程".

第五章 施工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检验及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检验评定验标的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经业主单位批准。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办理开工手续,报审所需的各项资料(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企业资质报审、大型施工机械报审、测量检测仪器报审、特种人员报审、验评范围划分表报审、管理人员资质报审、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报审、施工机具报审、施工进度计划报审、管理制度报审等),对于办理开工手续不及时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将对其进行1000元/项?次的经济考核。

第二十五条 施工准备情况的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对有关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批,对图纸、材料、设备、机具、场地、劳动力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检,检查合格后方可下达开工令。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要强化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工序的质量检验,对各个工序实施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检验、记录、签字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于不执行、不贯彻、不落实 "三级检验制度"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业主、监理单位将对其进行500-2000元/次的经济考核。

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齐全、整理填写不规范的,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报验、报审的工程资料,确保现场施工与工程资料报审同步进行,对于工程资料报审不及时的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将对其进行200-1000元/次的经济考核。

第二十八条 对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一般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邀请有关单位共同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验收时,勘测设计等单位应参加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签署验收结论时,应认真考虑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系统的整体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署意见,监理单位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质量监督机构(业主单位协调)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第三十条 火电项目的阶段性验收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机组的启动试运和竣工验收按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业主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各阶段中,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落实达标投产的具体要求,确保实现机组达标投产。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

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分类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报告业主单位、监理单位;

(二)业主单位负责向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事故报告,重大以上质量事故还需报集团公司。

较大及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后l天内报告事故概况,15天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1个月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事故处理时间超过2个月的,应逐月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一般质量事故可在定期的工程质量报告或在年终工程质量总结中说明。

第三十四条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业主单位应立即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第三十五条 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业主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第三十六条 事故调查权限

(一)一般事故由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二)较大事故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专家组(成员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准)进行调查;

(三)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 事故处理方案

(一)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二)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业主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业主单位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业主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对处理情况进行检测、检查,并做出结论。

第三十九条 事故责任

(一)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生重大以上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

(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损失;

(三)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一)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二)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四)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五)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 工程质量管理长期处于混乱和失控状态,造成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工程频繁发生质量事故的,除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应负直接责任外,业主单位应负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负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 质量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⑨ 如何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系统、档案软件定制、档案棚链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销毁。

这些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8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掘和弯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判闷、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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