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等收入标准2021是多少
1. 上海2021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21年上海市社平均工资为10338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正式发布的资料显示:本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比上年增长7.9%。按此计算,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按10338元/月执行。
2021年7月1日起,有积分或落户意向的朋友需要注意自己的社保基数是否达标了,新的社保基数执行标准如下:
月平均工资1倍基数:10338元
月平均工资1.3倍基数:13440元
月平均工资1.5倍基数:15507元
月平均工资2倍基数:20676元
月平均工资3倍基数:31014元
2. 上海市2021年平均工资多少
2021上海平均工资
据2022年07月05日上海人社局消息:
本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
拓展阅读——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3. 2021年上海平均工资标准是多少元
2021年上海平均工资标准是多少元
上海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2022年上海平均工资社保基数两倍是多少
7月5日,上海人社局公布消息称,按照我国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上海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
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两倍为:11396*2=22792元/月
2022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基数的三倍,即11396*3=34188元/月。
2022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6520元/月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4. 上海市2021年平均工资多少
上海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计算如下:
1、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下限调整为5975元/月;
2、2021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按10338元/月执行。
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职工平均工资”即“社会平均工资”,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