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义务兵优抚金一年多少钱
Ⅰ 退伍补助金包括什么
1、义务兵优待金:普通兵为16000元,两年合计32000元。西藏兵是普通兵的3倍,另营养费10000元;高原兵是普通兵两倍,另营养费5000元。
2、月工资:第一年650元起/月,第二年700元起/月,第三年3190元起/月,第六年4190元起/月,第九年4960元起/月,依次累加。
3、自主择业补助金:普通兵两年退伍约24000元,五年退伍约25500元,八年退伍约26000元,十二年退伍补助约120000元(安排工作除外),西藏兵两年退伍51000元。
4、退伍费(复员费):两年23148元,五年84275元,八年147710元,十二年264266元。
5、农村回乡生活补助费:五年农业户口下士复员6683元、八年农业户口中士复员13005元,十二年农业户口上士复员24094元。
6、从军入伍表现良好,可参加军校考试,选拔为干部,也可转为士官;入伍满十二年或荣里二等功以上专业到地方,当地政府必须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立功者还享受2000—50000元不等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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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能领取退伍医疗补助费的有:
义务兵在退出现役时,因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病,退伍后仍需进行一般治疗的,可根据病情发给医疗补助费,一等150-200元,二等100-150元,三等50-100元。对患矽肺病的,可酌情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1倍。
对在服役期间虽患过某种慢性病,但病已治愈或评了六级以上残疾等级以及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工作的,在退伍时均不应发给医疗补助费。
参考资料: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网络
Ⅱ 义务兵优抚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Ⅲ 现在当兵,待遇和补助是怎么样的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500元/月,第二年为600元/月,奖励津贴500元/年,两年津贴共计:13700元
2.义务兵退役金为9000元(4500元/年)
3.义务兵家庭优抚金10000元/年(化德县2016年标准)
4.义务兵家庭退役补助金50000元/年(化德县2016年标准)
5.士兵服役期间享受社保待遇,养老保险金两年为10456元
6.全日制大学生由政府补贴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可转士官,其工资第一年,下士为3000元/月左右,中士为4000元/月左右,上士为5000元/月,四级军士长为6000元/月。其退役金根据年度相应增加
8.根据服役地区的不同,还可享受特区补助、地区津贴和伙食补助等。
Ⅳ 当兵的优待金一年发放几次总共有几次
优待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期为两年。原则上于每年“八一”前发放。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的适用对象为本省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及军队文体类专业人员、非户口所在地入伍(不含高校在校生入伍)、退兵的家庭不予优待。
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征集到驻西藏部队的义务兵,优待金按当年规定的发放渠道和标准,增发1倍以上,其他高原条件兵可参照执行。
提前退役的义务兵,按照其实际服役年限进行优待;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发放。
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可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确定。
义务兵家庭持有效证件到指定金融机构领取优待金。
义务兵直系亲属不在本县(市、区)或无直系亲属的,优待金可在其服役期满后发给本人。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100%、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上年度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的30%,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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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优待金是地方政府为鼓励参军而设立的,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年底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对你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一般由民政部门发放。
优待金的标准是不低于士兵入伍前所在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在这个基础上,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发放标准,所以全国各地的优待金标准是不同的,并且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市、县,优待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北京市:
通知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京民优发〔2016〕515号
规定明确: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81万元,提高到3.06万元,增加了2500元。其中,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双倍标准发放,每人每年6.12万元,增加了5000元。
落实情况:新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其中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从2016年夏秋季征兵起执行。
上海市:
通知文件:上海市市民政局、市政府征兵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41号
规定明确:建立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自然调整机制。以2011年2.6万元为基数,从2012年起,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
广东省:
文件通知(暂未正式施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做好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规定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40%的标准发放。
Ⅳ 义务兵一年给家里的补贴是多少
年最低标准是第一年每个月530元,服役两年只津贴一项约13200元。政府的补贴就是义务兵期间户籍所在地每年给家属的优抚金,大概在2-4万,北京的标准已经达到每年2万,两年4万了。有的经济特别发达的地区(士兵原籍),每年给5万,不稀奇
Ⅵ 义务兵退伍费多少
2011/11/1 后入伍的,按照新政策安置。退伍时,部队给5000多,中央财政一年给4500,2年给9000的退役金。
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里面讲的是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一次性经济补助,没说一定发。各地政策不一样,就算发也就几千,它会跟你发多吗。
新条例,城乡一体化,城镇退伍兵和农村退伍兵回来给钱一样的。
全部加起来:5000+9000+一次性经济补助(不确定)
还有你当2年兵,每年民政局要给家里 几千 的优抚金,各地不一样。
Ⅶ 广西钦州灵山义务兵退伍军人如何安置 ,安家费有多少,自主谋业又是怎样!
好像是城镇户口的可以安置,前提是你当时去的时候有领到安置卡。农业户口没有安置,部队回来得5千左右,回地方武装部报道得9千。大概7月份再得9千,两年义务兵得九千,每多一年兵龄加1千,时间不定,会有电话通知去领取。也基本上就这样了
Ⅷ 2020广西征兵退伍钱多少
现在义务兵的月津贴为600-700元。两年零三个月的津贴总额是(600*12)+(700*15)=17700元。退役金为每服役一年4500元,两年为9000元。退伍时给一个月的伙食费和一个月的津贴,大约为700+700=1400元。以上都是现金支付,能直接使用(但退役金是要回到家乡民政局报到后,才能激活取出)。其他都是无法直接使用的金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因此,退伍时的总收入不过在1万元左右(部队发放的部分)。
加上两年的津贴费,大概在17700元+12000元=29700元,约等于3万元左右,平均服役期间的每月收入为1100元。与打工基本持平。当然各地在入伍后,还有一些补贴,退伍后也有一定数额的补助。但都不统一,有多有少,再多也超不过5万元。义务兵就是尽义务去了,不是去赚钱的,不要认为当兵是赚钱的职业或者摇钱树。那些号称当两年兵能拿到十万元以上的宣传或者炫耀,都是吹牛。
参军报国,无上光荣,根据退役后的有关优待政策,战士退役后在经济补助方面可以获得退役金(4500元/年)、退伍费(2000元)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城镇年人均收入*1.2)三方面的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退役金之和,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X倍(各地区标准不同,最低1.2,有1.5和1.6的)。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经济补助方面
1、退役金。义务兵退出现役,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一年4500元,在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例如2年为9000元,3年为1万3500元。
2、退伍费。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2000元。
3、一次性经济补助。
Ⅸ 新兵入伍家属每年可以得到多少补助
每年当地民政部门都要给家属补助,根据当地情况给予多少不等。
2014年北京市征兵办参谋田俊杰介绍,服役期间,本科生总经济补助不低于15.9万余元,专科生不低于15.3万余元。其中,凡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不低于2.5万元的优待金,比2013年提高3000元。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本科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湖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年发放标准为:农村不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的100%,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内各地实际发放金额也有所不同。若按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计算,省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4500—13500元/人/年,两年共9000—2700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3500—11000元/人/年,两年共7000—22000元。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优待金按照以支定收、平衡负担的原则,由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共同负担,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社会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