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⑴ 目前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一、用失业保险来交医疗保险(适用于能领失业金的人员—查看什么人能领失业金)
(1)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
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其参保基数、比例和支付方法分别是:按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计征医保费,所需资金中原单位缴纳部分(8%)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缴纳部分(2%)从其月领失业保险金中扣缴;扣缴后失业保险金低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个人缴纳部分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原失业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住院医疗补贴相应取消。
(2)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放医疗补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目前每人每月69元),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
住院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严重疾病(不包括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不超过本次医疗费50%的补贴。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医保,直到找到新单位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各地比例规定不同,一般在4%—8%之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缴费用全部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个人帐户是0)
以前参保年限如何接续?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无接收单位的,应在30日内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档案寄存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建立医疗保险档案。未及时接续医疗保险被注销的人员,由档案寄存机构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余额记录单》,按《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缴费手续。
自己缴费一般是缴费6-9个月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这个期间生病住院是无法享受的。
⑵ 淮安2016年 清河区的失业金是多少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⑶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一,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⑷ 失业金是怎样算的金额多少
失业救济金的计算公式为:
失业救济金金额=该地区的失业救济金标准*失业救济金发放月份。
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按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累计发放时间计算。一年后可接收,但最长接收期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一般不得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高于当年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2年以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数中,每增加一年可延长两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如果期限为5年但少于10年,则最长期限为18个月;超过10年,最长期限为24个月。
拓展资料:失业保险金的处理程序 办理失业保险必须首先符合申请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社会保障的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1) 接收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和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
2.非因其本人意愿而中断雇佣关系;
3.按规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工作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
(2) 处理过程
1.被保险单位应当出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被保险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应携带与被保险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严格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出具《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两份和《失业就业申请登记表》一份。
3.失业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正面各栏,背面的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意见栏由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关系受理单位盖章,仔细填写工作申请登记表。
4.支付三张一寸彩色照片和一份失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5.竣工后,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可向户口或暂住地办理失业保险费。
⑸ 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相关问题:
问:公司在给我缴纳公积金期间,公司能随意停缴吗?(公积金正在用来还贷款)
答:如果您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间并由企业发放劳动报酬,企业必须依法为您缴纳,不能随意停缴;如企业随意违法停缴,可以和您所在企业协商或向社保经办部门投诉反映,社保经办部门将依法费每人23元。参保人员当年度内(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在医保定点医院和公立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自负和自费医疗费用累计超6000元的,就可享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再补偿。
⑹ 失业金的标准是多少
失业金的发放标准: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算;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⑺ 失业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