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病人员工资多少
⑴ 现在护理人员工资标准是多少
你看处于哪个城市?看你所在地的工资标准,还看你自己的条件和经验,基本上现在刚开始就是2000+,好好做的话肯定没问题,加油!
⑵ 病人和看护病人的工资是按照多少发放不属于工伤
一、职工非工伤工资
职工非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标准支付误工费;没有侵权人的,由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二、看护人员工资
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按照看护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看护人没有股东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没有侵权人的,单位不承担支付工资的法定责任。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⑶ 有谁知道护士的工资待遇呀还有护理津贴应该是多少呀
不是护理津贴,是护龄津贴,即每年给你加点钱,根据 国务院关于提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的通知的规定 从1988年10月起,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护士现行的各级工资标准均提高20%,从事护理工龄满20 年的,退休后,提高部分可以计入离。退休费基数,这一点你不用考虑了。护龄津贴呢则可以计入离 退休生活补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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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低待遇三年内将改变
2008-2-23 13:25:58 [来源:洛阳新闻网-洛阳晚报] 评论条
“《护士条例》刚出来,我们就把它印出来发给护士们,还组织大家进行学习。”河科大一附院护理部主任王朝娟说,她拿出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印着黑字,一些句子的下面已经被画上了横线,做了标注。
王朝娟是河南省护理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医院评审专家,同时身兼护理专业的教学工作,长期在护理战线上的工作经历让她更了解护士的艰辛,这些天,她对这张纸上表达的内容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护士条例》已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相比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更加强调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提出护士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同时,《护士条例》在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
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将出台相关细则,以推动《护士条例》顺利实施。
护士:
怎一个“累”字了得
记者在多家医院采访时,听到护士们说的最多的一个字就是“累”。王朝娟说,这主要是由于护理人员数量不足造成的,这种状况在我国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年前大家真是忙坏了!因为天气冷,小孩儿容易生病,病房里一天最多有三四十名病人住院,用掉340余瓶液体,每天光输液瓶就把护士站堆得慢慢的。护士们节假日正常上班,再累也得服从工作安排。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们和病人沟通的时间就更少了。”市中心医院儿科护士长张红霞说,她表示对《护士条例》中提出的三年内护士配备达标非常关注。
《护士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而据卫生部2005年对全国240余所医院进行的调查显示,护士的配置达到卫生部1978年《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要求的仅有两所医院,大小医院普遍存在着护士缺编、护理岗位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
究其原因,王朝娟分析说,近年来,医疗卫生机构考虑到运营成本,重医疗、轻护理,减少护士职数,导致医护比例严重失调。由于病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生活照顾不能满足,基础护理工作不到位,有的医院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虽然满足了病人的生活照顾需要,但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安全隐患,特别是由于护工承担部分带有治疗性的护理工作,使护士应履行的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的职责成为虚有,给医疗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王朝娟认为,护士数量不足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特别是条件较差的基层医院,《护士条例》有望改善这一局面。
护士:
地位低、待遇低只能忍
张红霞对刚过去的2007年工作比较满意,她说:“儿科是个医疗事故高发科室,儿童病情变化快,护士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这一年能平平安安地过来,我们的努力也算有了收获。”
护士的社会地位低已是不争的事实,张红霞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这句话强调了护理的重要性,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享有众多荣誉,护士的地位却一直很低,因为经常和患者打交道,护患之间容易出现摩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成了护士们应对护患摩擦的准则。
“近年来,护士受到人身伤害的恶性事件不时发生,护患关系紧张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王朝娟说,《护士条例》明确提出,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从1997年开始,医疗机构开始用招聘的方式缓解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十余年来,这些被聘用的护士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保障。”王朝娟说,《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权益,包括提供福利待遇、评选职称、参加培训、获得荣誉等多项内容。
在采访中,护士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为降低护士人力成本,一些医疗机构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的权利,不享受节假日待遇。王朝娟认为,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护士的劳动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河科大一附院重症监护室的护士徐元2000年参加工作,她优异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患者的好评,也为她赢得了去香港的短期学习机会。徐元表示,河南省只有两名护士有此机会,她周围的同事和同学有的已经选择去国外学习、发展,因为“国外待遇要高很多,环境也很好”。
“看到《护士条例》有培训、评职称的内容,我很开心,护士的待遇和地位太低了,这次希望能有所改善。” 徐元满怀期望地说。
护士:
权益和责任并重
“您对护士的工作满意吗?”2月20日下午,记者在河科大一附院肿瘤内科的病房里采访了几位患者,他们对护士的工作普遍表示满意。
朱先生住在走廊上临时添加的病床上,此时病房里已经住满了患者,走廊里还有5位患者和朱先生一样,躺在临时的病床上。“护士的服务挺好,她们的工作都挺忙,也很辛苦。”朱先生对护士的工作表示认可。而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只要护士服务好,患者也没有理由主动挑毛病。护士的辛苦可以理解,但是患者来这里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护理,如果护士的专业素质达不到要求,患者肯定不满意。
王朝娟表示,在一些基层医院,护士的素质普遍比较低,很多护士甚至连相关执业证书也没有,这很容易出现医疗事故,造成医疗纠纷,加强对护士、医疗机构的管理,成为此次《护士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
《护士条例》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的规定,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职尽责。另外,《护士条例》还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在本机构执业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护士也有执业记录了,受到表彰要记录,受到处罚也要记录下来。”王朝娟说,比如护士不能泄露患者隐私,即使治疗结束、病人离开医院后,护士也要为患者保密,否则将受到处罚,直至吊销其执业资格。另外,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要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解决护士短缺的难题,这个对一些医院来讲执行起来有难度。”谈到即将在护士节施行的《护士条例》,王朝娟不无担忧地说。
“翘首企盼”,这是护理一线的护士们表达的对《护士条例》实施的一致期
只能说还没有,而且待遇比较低,不过不同的医院还是不一样呀
⑷ 各地护士在三甲医院的工资大概有多少钱你怎么看
真实分享,女朋友是护士,以前同学也有很多医生护士,所以对收入还是很清楚。下面都说的是三年以上或者五年以上的收入(普通护士,不包括护士长),护士第一年都差不多,差点的一千多,好点的三千,实习期一般没收入。差距不大。
⑸ 北京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什么性质的医院大专护士工资多少有员工宿舍吗
摘要 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护士
⑹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怎么算
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获得补助金,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⑺ 护士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怎么样
护士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一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护士/护理人员平均工资为3106元/月,其中47%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3000元/月以下,35%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3000-4000元/月。据分享数据统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护理人员平均年终奖为3063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ommunity Healthcare Center),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⑻ 参加抗疫医护人员待遇
参加抗疫医护人员待遇如下:
1、兑现薪酬待遇;
2、对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在中初级职称考试过程中予以补报名;
3、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
4、落实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直聘入编政策;
5、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实行年终考核不占职数评优的政策;
6、优先推荐对投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才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⑼ 退休后护士10%工资怎样发放
教、护龄津贴退休后不在享受。特殊情况除外。
一、享受10%护士津贴岗位的范围:
凡在病房、放射科、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诊区治疗室、体检中心、护理外勤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均属于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除上述护理岗位外,在其他科室聘为护士职务的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二、根据相关规定:
1、从事护理工作不满20年的护士,调离护士工作岗位后,10%护士津贴的部分不再享受,并执行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
2、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护士,因工作需要,经医院批准调离护理岗位后,在我院从事其他工作者,享受10%护士津贴的部分。
3、凡是本人要求调离护理岗位的,经医院同意调离护理工作岗位者,即使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也一律从调离后第2个月起停发10%护士津贴部分。
4、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工龄满20年,调入我院未从事护理工作的不得享受10%护士津贴。
5、现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护理人员,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不满20年的,取消10%护士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