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下个月工资是多少
A. 调休工资怎么算
法律分析: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标准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B. 加班调休后工资怎么计算
节假日加班调休,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补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C. 调休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出现加班的情况,可以用支付加班费用的方式进行补偿,如果劳动不要加班工资,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其他的补偿方法。
新法与旧法就加班其实是没有做硬性规定的,就是说并没有规定一周只要做满40个小时(计时工25小时)外,就不能(或允许)加班,在用工单位出现紧急用工情况的时候,只要征得劳动者同意,就可以让劳动者加班,然后补偿
1.加班后,用工单位可以采用支付加班工资(平时1.5倍,法定节假日3倍)的形式来补偿劳动者
2.如果劳动者不愿意调休,可以与单位协商不加班,或支付加班工资
3.如果用工单位让劳动者加班了,但是不支付加班费,不调休,或者与劳动者协商补偿达不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向国家机构备案,申请仲裁
附:《劳动合同法》部分内容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请假和调休有区别吗
请假和调休有区别。
1、概念不同:
请假:是指因病或因事请求在一定时期不工作或学习或有特殊事情。
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
2、薪酬不同:
调休是不扣工资。
请假通常需要扣工资,但国家规定的婚假等有薪假除外。
3、行为对象不同:
调休一般是公司制度规定,允许个人进行休假。
请假通常是个人行为,因为自身有事请假。
二、员工调休有工资吗
依法应该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调休假类别
1、调休假
法定节假日不可调休。
员工在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长批准而进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产生的调休假。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提前一周向上司递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经部门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享受。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在调休申请单后附有总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在人事总务部办理调休手续时,须出示本部门部门长批准的调休申请单,否则不予调休。
调休假期内,只有薪资,没有福利。薪资标准为员工本人的日标准工资。日标准工资计算办法为:日标准工资=月基本工资/21(计算方法以下皆同)。
调休假可以累计,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多少期限内休完(如离职时仍没休完,可以主张加班费)。调休天数不得大于加班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调休时,应充分做好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部门长附有连带责任。
D. 合同到期刚好休调休假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剩余的调休假应该补工资。
调休假可以累计,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多少期限内休完(如离职时仍没休完,可以主张加班费)。调休天数不得大于加班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调休时,应充分做好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部门长附有连带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 上海员工调休工资
你问的是上海员工调休工资是多少吗?这个需要根据是自己的实际工资来计算。
双休日加班,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休的,调休那天算出勤。如果不安排调休,用人单位应该按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并且,工作日延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调休应该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F. 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
两种算法,按公司定义,第一种就是公司按照加班费的方式给你结算之前加班的,然后再结清到你辞职那一天。另外一种就是补班的方式,把加班的天数当正常上班,你等到调休完就相当于正常上班结束。望采纳,谢谢!
G. 调休的工资怎么算
法律分析: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1)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2)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H. 调休工资怎么算
周末加班调休是一天调一天的,按规定也是可以优先调休的,如果不能调休要支付二倍工资的。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缴个税。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个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I. 法定节假日安排调休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安排调休是违法的,要按照劳动法算三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9)调休下个月工资是多少扩展阅读: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
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