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上文件怎样拷出来
㈠ 将互联网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中可采取的措施是
将互联网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中可采取的措施是如下:
1、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2、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3、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者载体。
4、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信息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5、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6、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不得填写禁止公开的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信息等。
7、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
8、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9、不得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
10、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使用手机。
11、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12、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机谈论以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㈡ 将互联网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中可采取的措施是
为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保密,应当严格禁止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直接向涉密计算机拷贝信息。如果确因工作需要拷贝的,必须采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的设备或认可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一是将要拷贝的刻录到空白光盘中,再通过光盘将拷贝的资料复制到涉密计算机上。
二是先将互联网上的资料拷贝到单设的中间机上,彻底进行清除窃密程序和查杀病毒处理后,再拷贝到涉密计算机上。
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
隐患分析:在涉密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尤其是安装从互联网下载的软件,可能同时将计算机病毒,特别是“木马”窃密程序安装到涉密计算机中,带来泄密隐患。随意复制他人文件,也有同样的风险。
防范对策:涉密计算机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资料须经批准,并进行必要的病毒查杀,特别是对“木马”窃密程序的查杀。
以上内容参考 河北省水利厅-从互联网上拷贝信息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应如何操作
㈢ 涉密计算机中的信息应如何导入导出
答:一、保密法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作出了以下新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