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收尾日期单位怎样落款
A. 公文落款日期格式是什么
公文的落款和日期格式如下:
1、落款:
发文机关又称落款,应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与正文保留适当的空格,以便盖章。发文机关应写明全称,以示严肃负责。以机关领导人名义行文时,应冠以职务、身份。
盖章是表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应按GB9704-88“国家标准”规范执行,端正、清晰地盖在成文日期上,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4~7个字,俗称“齐年盖月”。领导机关大批印发的公文,因使用了规定格式的文件版头,并由机关交通递送,所以不盖印章也同样生效。
2、发文日期:
发文日期是以文生效的起始时间,年月日须完整,年份不得略写,如1991年不得写成91年。发文日期一般以机关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文件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一般性例行公文如通知、函等以实际发出日期为准;法规性以公文的批准日期为准,或公文最后专门规定生效、执行日期,如“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文日期写在公文末尾、发文机关下面,并稍向右错开。
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2、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3、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4、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字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务文书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文格式
B. 政府文件落款的正确格式
法律分析:先说落款日期凯唯,根据《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要求,一般落款日期向右边空出咐并2个汉字,也就是日期从右边向左回退4个字符。日期位置调整好后,发文机关署名在日期的上一行与日期居中处。如果落款发文机关署名和落款日期上面不盖章,则落款署名与正文只空一行。大多公文都在落款加盖印章。则《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要求印章下边缘要盖住日衡孙迹期,印章上边缘要在正文下面一行以内的空白处。一般落款发文机关署名和日期与正文隔2隔行刚好符合盖章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C. 落款署名和日期的正确格式是什么
公文写作中落款和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20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
实施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修订的),明确指出:“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由此以上,目前的公文落款由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阿拉伯数字)构成。现实中因为要加盖单位公章,或文件头上已有发文标志,往往只署发文日期,没署发文机关,这是错误的,需要改正。
现实施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意思是说,2012年6月30日之后,原来的两个标准已合并,无论党政机关还是行政部门统一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即:2012年6月30日之后,公文落款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
D. 落款署名和日期的正确格式是什么
如下:
1、公文中的落款日期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为日期,比如编写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发文日期必须在正文的下方空出2行,在右边留出4个字的空隙,然后使用3号仿宋体进行排版打印,发文单位署名要在落款日期的正上方,然后居中对齐。
2、发文日期要位于公文的最后,在发文单位的下面稍微向右。发文日期一定要写明日期的全称,比如2021年11月20日,不可只写为“11月20日”,以免在多年后无法考察具体时间。发文日期需要领导人签发,一般是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
特定的公文格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函试格式,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需要距离上页边30mm,最好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根据发文机关的规定来选择。
2、命令格式,命令格式需要发文机关名称上加“领”或者“命令”,需要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具体字号看发文机关的规定。
3、会议纪要格式,需要标识由“xxx会议纪要”组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决定。